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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养老机构如何取缔?

2023-11-22 04:43:03法律法规1

无证养老机构如何取缔?

无证的养老机构由相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联合执行,依据政策依法取缔。

无证幼儿园如何取缔?

县政府取缔无证非法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执行,若对行政处罚不履行决定的,则有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取缔无证幼儿园真的好吗?

取缔无证幼儿园是很好的。因为无证幼儿园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的,无论在设施安全,教师资格,教学质量等方面都不能保证。所以取缔无证幼儿园可以消除以上隐患,保障幼儿和家长的权益。但取缔了无证幼儿园之后,属地政府应该为这些幼儿提供合格幼儿园的学位,让幼儿去学习。

关于取缔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函?

△△爱读书屋:

经查,你处近期举办小学生课外辅导班,属违法办班。未取得办班许可,场地不符合办学要求,现予取缔,不再举办类似培训。违法办班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民办教育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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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让哪个部门取缔?

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督局取消

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的取缔依据?

未经文化市场管理局及消防部门批准营业的歌舞厅,娱乐场所都应关闭,因为它是属于特种服务行业,人群密度较大,须严格审查取证方可办理

餐饮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无证的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处罚金额取决于经营规模、社会危害等,具体参照下面内容: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扩展资料: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无照经营有着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力等复杂的原因。为建立公平竞争规则,维持市场秩序,相关部门会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者进行教育、罚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无证房屋最新法律规定?

关于无证房屋的法律规定

1、无证房屋权利归属

首先要明晰的就是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权证,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动产的物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无权。因为无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期待权的相关权能,但就法理而言权利人对无证房屋的期待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可继承性。

2、无证房屋现状

无证房屋面临拆迁的现象并不少,而房屋的权证何时能办妥遥遥无期,如在权证尚未办毕时,该房屋又面临拆迁时,就容易滋生纠纷。随着经济房价的飞涨,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房屋的交易价格。因此,无证房产只能享受有限的保护,产权人应该及时办理房产证明。

3、无证房产拆迁补偿考虑因素

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无证房屋有哪些法律规定?

  不动产应当登记,无证房屋不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治理餐饮浪费法律规定?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如建立食品管理制度、主动提示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不同规格选择和打包服务等;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或者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设有食堂的单位、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旅游经营者应当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婚丧嫁娶等需要用餐的活动也应当适度备餐、点餐。

·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在外出就餐或家庭生活中按需适量采购、储存和制作食品。

·国家完善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降低损耗;制定和修改有关国家标准时将防止食品浪费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在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最大程度防止浪费。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明显浪费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将受到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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