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员工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可以解雇吗?

2023-11-21 19:19:35法律知识1

员工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可以解雇吗?

员工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初次或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屡教不改的或严重违反规定的,可以解雇。

如何巧妙的解雇员工?

1、把简历整理好发给猎头,让猎头偷偷地将其挖走。

这招一般用于中高管。上个月,一家公司的领导想辞退公司的一位高管,不知道怎么操作,如果直接辞退,对大家影响都不好。

然后,他们想到一个很好的招数,就是让这位高管的简历“偷偷”地发给猎头,让猎头挖走。

果然,两个月过后,这位高管主动离职。在公司的欢送会上,这位高管举起酒杯,很高兴地对另外一个高管说,非常感谢你私下帮助,把我的简历推荐给猎头……

你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笑话,其实,是真实案例。

2、叫人事做销售。

一位负责招聘的HR连续3个月招聘绩效不达标,她的直接领导就安排她到销售部“锻炼一下”。

当这位负责招聘的HR到了销售部后,就被安排做销售工作。之后,不到1一个月就主动离职了……

3、授意其他人故意把责任推给想要辞退的员工,然后无限放大该员工缺点。

上周老王为一位职场人做职业咨询时,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员工因没有完成当月绩效,部门在“复盘”时,就像斗地主一样,开始攻击这位员工,并无限放大他的缺点……

这位职场人问老王要不要离职?老王听完告诉他,同事这样做的目的,不是在“复盘”,而是斗地主。

这种斗地主的方式,如果没有领导授权,是没有人敢这样做的。这也说明,领导有意让你离职。

老王建议他赶快找工作,越快越好,一则免得被辞退;二则免得内心受到“一万次暴击”。

4、末尾淘汰。

末尾淘汰已经被正式被认为违反劳动法了,但末尾淘汰还是被很多公司使用。一个是淘汰没有业绩的员工,另一个是淘汰领导想要淘汰的员工。

你可能会问,这个不好操作呀?

很简单,不给你安排或少安排工作,让你没有或完不成业绩不就可以了吗?

5、挑起内部矛盾,让其他人员排挤想要辞退的员工。

某4S店的老板想辞退公司的总经理,就挑起公司其他高管与总经理发生矛盾,最后总经理被折腾的主动离职了……

你可能会说,总经理没有能力。

错,如果你的老板不给你权力,你即使是董事长,又有何用?在公司会议上,就像被批评的小学生一样无助且火气四溢!

6、职场冷暴力。

某公司CFO,想搞走自己的财务经理,换上自己的人。就开始孤立财务经理,甚至不安排工作……

最后,财务经理自然很快就离职了……

7、故意让你有拿回扣或暗扣的机会,掌握你的把柄。

对于任何公司来说,哪里有回扣或暗扣的机会,公司领导都门清。

但是,这么大的好事突然落到你的头上,真的仅仅是故意让你吃回扣或暗扣,然后抓住你的把柄,那时的你就很听话了。

某公司的常务副总向老板提出离职,老板没有同意。

这位常务副总却坚持要离职,然后公司的HR老大就将公司内部有人吃回扣被老板发现的事情,暗示给这位常务副总。

并且告知最好不要离职,主要找老板沟通,承认自己错了,目前不打算离职。

看到了吗?职场走不好也很可怕。

8、找假猎头天天骚扰你。

让全公司人都知道你已经准备离职了,然后你就真的“被”“裸辞”了。这个就不解释了吧,老王想,不少人已经经历过了。

9、调整你的座位。

这一招最可怕。杭州某上市电商平台公司就是这样做的。

其中一个部门想辞退一个员工,该员工不主动离职。他们就开始不断给这位员工调整位置,直到对方主动离职为止。

10、安排你部门的人培训除你之外。

这样的职场冷暴力,不少人都遇到过了。职场不易,想在职场上获得更好的发展,你就必须先学会保护自己,然后再谈发展。

怎样和解雇的员工面谈?

解雇员工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情,需要谨慎处理。在面谈时,首先要表达出对员工的感谢和尊重,然后说明解雇的原因和过程,并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和帮助。同时,要保持冷静和专业,避免情绪化和争吵,以确保面谈的顺利进行。

最后,要给予员工一定的时间来接受和处理这个消息,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员工偷偷在外注册公司,能否解雇?

  在职员工在外开店当了法人,公司能解雇。   劳动者在外开店当了法人,实际上等同于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如果,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雇员工的原因有哪些?

总体说来,可分为以下几类:

1.新员工在试用期不适应所在岗位工作或公司管理的提前7天,非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本人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书面辞职申请转交至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若不能按照以上时间提出申请,公司有权扣除其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天数的相应薪酬。

2.员工辞职时,必须提交书面辞职信,并且辞职信上有员工本人的亲笔签名;员工如有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 、手机信息辞职等行为,视为无效。

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拒绝本人的辞职申请:

一是由公司出资培训后,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二是本人从事的重要工程、设计、研究项目或重要生产、经营任务尚未处理完毕,本人离开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是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未解决的;

四是涉及经济案件,尚未结案的;

五是本人借用公款、公物尚未还清的

4.对于在关键岗位或者重要经济财务岗位任职的辞职者,要组织进行审计,审计通过后再办理辞职手续。

5.对在公司从事过涉及生产、技术、经营等重要机密工作的辞职者,公司要与其书面约定有关保密事项,辞职者违反约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对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到其他单位工作,并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追究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

7.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提出辞退建议,经研究决定后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是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者出现旷工等违纪情况的;

二是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四是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五是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六是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七是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8.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一是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公司审核批准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

二是如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由员工填写辞职申请,程序同辞职管理。

以上程序,若有不全,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美食梦物语怎么解雇员工?

可以跟他说他不适合这样的职位,请他另谋高就。

员工在厂区吸烟能解雇吗?

员工在厂区吸烟,如果说是一些高危的工种或者一些危险的有生产一然医保布置的公司里面去西安,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东西。

如果说你的劳动合同里面有规定,这一项的话那么是完全可以开除你的,但是最好不要在厂区是呀,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

解雇60岁以上的员工怎么补偿?

可以辞退,但是个人认为不是太人性化。如果员工本身没什么问题,可以把其调到其他较为轻松些的岗位上去。毕竟农村人也不容易。要是有办法那么大年纪,人家也不会到城里打工。

《劳动合同法》中对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条款中没有规定员工的年龄界限,所以不管你雇佣的工人年龄多大,公司辞退是必须要付赔偿金的。

52岁女员工公司能解雇吗?

52岁女员工公司可以解雇。

女性超过50岁的普通工人已经是法定退休年龄,不再考虑继续上班工作。

如果在52岁继续工作,需要签订劳务合同,合同里约定公司岗位,工作范围,确定了违反劳动制度,是可以被解雇的。

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女性公民,是有风险的!一旦违约,按照劳务合同,有可能会产生经济补偿金。

关于解雇员工伤工案例分析?

案例

吴某系某装修公司员工,公司为吴某办理了工伤保险。吴某某日在工作中受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伤残程度为8级。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公司及时为吴某到人社部门申领了工伤保险待遇,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

半年后,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了与吴某的劳动合同,但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于是,吴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是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而给予的补救和补偿,它不应受劳动关系解除原因等因素的影响。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9条第3款明确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规定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并未将合同解除方式与原因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属于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款规定,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用人单位在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更是理所当然的。

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向吴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77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