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再审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案件再审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出现一方当事人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等法定情形时,应暂停本案一切诉讼活动,裁定中止诉讼。
再审中撤销原审裁判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再审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销原判,进行重审。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5种再审情形之一的申请,应当立案再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再审情形的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5种情形是: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种新的证据是指,人民法院在判决、裁定作出之时没有但后来又出现的证据,而且这种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所以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变更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证据是指证明待证事实的材料。
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一个事实,往往需要多个证据证实,在这些证据里,根据其证据力,可以将其分为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有了某种证据就足以证明事实的,为主要证据,否则为次要证据,例如,在打架赔偿案件中,证人证言和医院的鉴定结论是主要证据,而当事人的陈述则为次要证据。
因此,主要证据不足的也可以作为再审的理由。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适用法律错误是指,应当适用这个法律而适用了另外的法律;应当适用这一条款而适用了另外的条款。适用法律错误会导致判决、裁定的错误,对此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违反法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没有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遵守的程序。当事人就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要求再审的,还必须应当符合另一个条件,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裁决。如果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将会枉法裁判,形成错案、假案,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损害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对此,应当依法再审。
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再审。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保证法律的严肃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申请立案的起算点?
民事案件再审申请期限起算时间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申请鉴定的程序要求?
再审适用一审程序,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鉴定的。
但“认为罪证据不足”不是申请再鉴定的理由。见《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关于申请再审后的流程?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证据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再审驳回申请抗诉的诉求规定?
1、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
1、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 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书形式提出。 2、法律依据不同。 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 3、提交对象不同。 申诉书可以向检察院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从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定及以及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到,两者不同之处在于法律依据,提出法定期限和提交对象不同,申诉书是宪法规定,而再审申请书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诉书提出的期限在再审期限后,再审期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再审申请鉴定的法律依据?
行政再审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二、再审申请提出的时间是多久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日止。
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再审申请人对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两年确定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5年10月31日尚未届满的,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三、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再审,也可能出现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如,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等等。再前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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