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恶意攻击他人话语法律上怎么赔尝?

2023-11-19 11:44:18法律知识1

恶意攻击他人话语法律上怎么赔尝?

根据法律规定,恶意攻击他人话语要根据是否侵害当事人的名誉权以及人格尊严等权利,且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按照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江门市农村房屋拆迁赔尝多少钱一平方?

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逾期腾房法律规定有哪些?

业主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业主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工厂上班手指被机器压断半截,法律上怎么赔尝?

  一、在工厂上班不小心被机器压断了一个手指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其主要流程有:  1、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由单位或受伤职工个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和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待遇。  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至于受伤后能得到多少赔偿,要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及当地的工伤赔偿标准等具体情况来综合计算,没有一个确定的具体金额。  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屋租赁中房客逾期不交房租,房东强行收回房屋而发生纠纷的法律问题?

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防范房屋租赁纠纷的技巧:

1、出租人要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将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的约定;

2、出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对承租人的经济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不要盲目出租房屋给没有经济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否则纠纷发生后,吃亏的肯定是出租方。即使通过诉讼,法院判决对方付租金,但执行起来也可能因困难重重而不了了之;

3、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可要求承租人设立担保承租人设立担保,这是减少因付不起房租而发生租赁纠纷的为有效的办法之一。

签订房屋定购协议,个人原因逾期未签正式合同有法律责任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以及对应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基于你自身的原因而未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是有依据的。

2、至于其他的要求赔偿期间对房地产公司造成的损失,则难以成立,因为对方首先应当对损失数额进行举证,且在违约金和定金之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的。

3、定金不要求返还本案即可了结,他们只是履行通知程序,同时希望你为了避免损失能继续购房。

4、认购书的性质问题:相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来说,订购协议是本约订立之前先行订立的预约合同。预约合同的意义,是为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磋商,最终订立正式的、条款完备的本约创造条件。(以上选自苏州中院判决书“l戴雪飞诉华新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以上供参考。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76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