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赔偿协议必须要有见证人吗?
三方赔偿协议必须要有见证人吗?
不要啊,只要单位通知录用你,然后你也愿意毕业后到单位工作就可以签订三方协议了,三方协议就是一个劳动就业意向协议书,不需要什么见证人,都是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签订了也是可以毁约的,所以不需要见证人。
送达文书是否必须要有执法证?
送达法律文书需要执法证。根据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民事起诉必须要有证人吗?
不是必须要出庭作证。根据第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根据第五十七条《民事诉讼法》,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根据第五十八条《民事诉讼法》,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扩展资料: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参考来源:东方红林区法院网-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
婚礼上必须要有媒人吗?
婚礼上不一定要有媒人。因为现在的恋爱更多的是自己找对象,比如大学的时候,同学产生的恋爱,在单位工作的时候,因同事而谈恋爱,这样的恋爱形式比较普遍,所以,自由恋爱的婚姻就不一定需要有媒人,如果是因为媒人介绍而成的婚姻,应该请媒人参加婚礼,但是没有必须需要媒人在婚礼上的必须条件,只是感谢媒人的促成答谢媒人就可以了。
法律文书当事人签收了,还必须给其代理人送达吗?
法院在审理查明后依法公开宣判,后因无法联系到姚某,直接向姚某的诉讼代理人张某送达判决书,由其转交姚某,并以此结案。 【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以及《民诉意见》83条确认了诉讼代理人代当事人签收诉讼文书的权利以及作为指定代收人时的代收义务,张某作为姚某的诉讼代理人自然有权利签收判决书,等同于姚某本人签收的法律效力。 另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在涉及当事人姚某实体权利的判决书由仅一般代理权限的张某签收,并不符合判决书开始计算生效期限的程序要求,对姚某的实体权利也是一种侵害。 【管析】 原文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一般代理权限只涉及程序内不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的内容,而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则可以自己态度来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并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民事诉讼法》第78条仅确认了诉讼代理人代当事人签收诉讼文书的权利以及作为指定代收人时的代收义务。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由一般代理权限的张某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转交,作为姚某的一般代理权限的张某签收诉讼文书,并不代表当事人本人就直接签收判决书,即意味着一审程序并未完结,也无法确定上诉期限的开始。 二、法院虽尝试联系过姚某,但并非能补正判决书送达程序上的瑕疵,《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法院应该直接前往姚某住址地向姚某送达,若姚某不在家亦或躲避,则通过基层组织进行了解并记录,之后再通过公告送达,才能符合送达程序要求。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心存侥幸的当事人,以为不接受法院的文书送达,就可以拖延甚至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如此,更应该强调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其理由为, 一、在法律理解方面,《民诉意见》第83条规定: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本文对于送达方式为选择式,完成了其中一种方式也法院也就履行了送达程序。对于代理人接收法律文书来说是一种义务而不是权利,只有代理人有证据证明其与被代理人已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当事人不知道法律文书的内容,这样才会影响当事人的上诉权,除此之外,代理人签收了法律文书,就代表了当事人本人签收法律文书,一审程序也完毕。 二、在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代理的区别方面,《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从民诉意见中看特别授权中也无代收法律文书的内容,为此,可以看出收受法律文书方面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代理没有义务上的区别。 综上所述,由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具有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加之在法律上明确的选择性规定,法院向诉讼代理人送达被代理人的法律文书与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作者:宜黄县人民法院 邹文胜
泰国注册公司必须要有泰国人吗?
是
泰国开公司财务人员必须要是本地人,所以说必须是泰国人。泰王国(英语:TheKingdomofThailand),简称“泰国”(Thailand),是一个位于东南亚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长空栈道必须要有两个人吗?
是的。
华山长空栈道向下望至少二、三百米,上望崖壁好几十米。长空栈道筑在光溜溜的千仞绝壁上,真正接近90度,栈道宽仅三十多公分,一边空悬并无栏杆,一边崖上有铁索可供抓手。
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要有传承人吗?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承人之间的关系
非遗产文化遗产离不开传承人继承和弘扬。当今有许多出现无人继承的局面,这种局面继续下去就会导致许多历史传统和技术慢慢烟消云散。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大多活态传承人都已经年事渐高,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许多优秀的传统技艺、艺术也会随着他们的离世而失传。这将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令人后悔不及的恶劣后果。
解决传承危机就是解决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瓶颈所在,而传承危机的关键又在于对传承人进行保护。因为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传承人存在也就代表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无形的文化,这个特征使得保证传承人的有效延续下去也就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也要靠传承人的表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本质就是让传统文化技艺延绵不绝,也就是说要保护传统文化技艺的载体也即传承人。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就是对传承人的保护。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有开票人和复核人吗?
1、按照现行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必须设置开票人和复核人,这在票面上已具相应要求;
2、从开票方内部控制管理要求角度出发,复核人对开票人的开票工作进行审核,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有利于加强发票使用管理;
3、可见,无论是法定要求还是企业管理实际要求,设置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完全必要的。
注册公司必须要有监理人吗?监理人又是干什么的?
注册公司监理人的性质是甲方雇佣来对工程进行控制的监督部门。一般来说,监理的职责是三控一管,所谓三控一管是指: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和资金管理。不过目前大部分项目都不会把三控一管全部交给监理,在质量管理方面,通常来说,包括材料检验、工程中期质量控制、变更签证和验收等等。
一般材料检验主要检查材料合格证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同时监督施工单位做相对应的主材材料实验;中期质量控制就多半是工序验收、隐蔽验收等等,这些要做好相应的施工监理日志;变更签证是对一些合同外或施工图纸内不包括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