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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特点? 法律至上的特点?

2023-11-18 12:23:35法律法规1

法律的特点?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5、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6、法律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了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它违反了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法律至上的特点?

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1)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时, 要优先考虑法律规范的使用;

(3)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法律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要受到惩罚。

简述法律的特点?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5、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因为社会是指以物质生产为基础而结成的人们的总体,法律的调整是指向人们的行为,是对人们行为所设立的标准,即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

法律老师特点?

法律老师的特点是特别能说,他们说话必须要有理有据,平时喜欢讲事实,举例子,列数字进行沟通,也是一种职业习惯,做事情比较严谨,说什么喜欢较真,愿意争辩出一个胜负,或者是谁对谁错,所以跟法律老师在一起说话,你一定要注意措辞,不要让对方总能从中找出一些错误

法律讲堂特点?

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法律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刑法调整的是刑事责任关系(A)从刑法规范的功能看,刑法的调整对象是刑事责任关系 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刑法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都不同。其他法律由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制裁性规范组成,而刑法中仅有制裁性规范。

因为刑法并不调整合法行为,刑法仅制裁犯罪行为,所以人们在正式的法律、法规中,不会看到“违反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看到的均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这就是说刑法只调整刑事责任关系而不调整其他社会关系。

(B)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来看,刑法的调整对象是刑事责任关系。 我国司法机关的全部刑事司法活动,其中心皆不出保证正确、合法、及时确定、追究和实现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范围。

离开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目的,便无法正确认识司法机关刑事司法活动的性质。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点?

法律权利,是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法律上的权利的特点在于:第一,它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第二,它是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第三,它是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它得到义务人的法律义务的保证,否则权利人的权利不可能行使;第四,它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延展阐述」

  对于一项权利的成立来说,有如下五个要素是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

  第一个要素是利益。一项权利之所以成立,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利益既可能是个人的,也可能是社会的;既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既可能是权利主体自己的,又可能是与权利主体有关的他人的。不过,利益只能用来说明权利本质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单纯的利益或对利益的需要本身并不能成为权利。

  第二个要素是主张。一种利益若无人提出对它的主张或诉求,就不可能成为权利。一种利益之所以要由利益主体通过意思表达或其他行为来主张,是因为它可能受到侵犯或随时处在受侵犯的威胁中。当然,主张也只是权利本质的一个方面。如精神病人享有权利,但不可能通过他自己的意思表示来享有或行使。

  第三个要素是资格,就是要有法律上的资格提出主张或要求。

  第四个要素是权能,包括权威(power,authority)和能力(ability,capacity)。一种利益、主张或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权能才能成立。权威也有道德和法律之分。由道德来赋予权威的利益、主张或资格,称道德权利;由法律来赋予权利的利益、主张或资格,称法律权利。这两种权威和与之相适应的两种权利既可以结合,也可以分离,人权在获得法律认可之前是道德权利,由于仅有道德权威,侵害它,并不招致法律处罚。在获得法律确认后,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因而,侵犯人权会导致法律后果。除了权威的支持外,权利主体还要具备享有和实现其利益、主张或资格的实际能力或可能性。

  第五个要素是自由。这里的自由,指的是权利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外来干预或胁迫。如果某人被强迫去行使或放弃某种利益或要求,那么,这种主张或放弃本身就不是权利,而是义务。

法律简单关系的特点?

法律简单关系就是各种法律之间所内涵的联系,都是在宪法上框架下进行制定的,互相制约

法律义务的特点?

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

2.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

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

4.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法律义务可能因一些情形的出现而转化、派生或消灭。公民和社会组织承担的法律义务,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一些特殊情形的出现而出现转化、派生或免除。

法律学习的特点?

法律人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要有广博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包括三个层次:良好的法律理论素养;良好的部门法知识素养;熟练的法律实践经验。法律实践经验是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也是对具备的法律知识素养的检验,它是法律人法律知识素养的有机的组成部分。

二是,要有明辨审慎的法律判断能力。法律活动的本质是一种对事实和法律的两个方面的判断活动,就是运用法律判断事实,通过事实适用法律。法律实践作为正义之事,法律尤其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惟有如此,才能日渐接近正义,维护正义,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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