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的区别?
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的区别?
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事实行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杀人产生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多找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事实行为是“法律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不直接决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分类不同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事件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而言,都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事件;但由于这些事件的出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有可能产生,也有可能发生变更,甚至完全归于消灭;例由于人的出生便产生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而人的死亡却导致抚养关系、夫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维承关系的产生等。事实行为可分为程序性行为和非程序性行为;前者与行政行为紧密相联,对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实施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常为行政程序法所规范,违法的可导致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的撤销;后者不依附于某一行政行为,如对相对人的监督检査行为,也受行政法的规定,在其违法时可能发生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如赔偿责任,惩戒责任等。
3、执行行为不同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前提。对于事实行为,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除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外,其活动大部分属于事实行为,如做出决定前的材料准备行为,作出决定后的实际执行行为等。只有当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事实法律行为有哪些?
一,行为包括:民事行为、事实行为。
1,民事行为包括:
A、依内容分类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其他行为;
B、依效力分类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事实行为包括:
A、无因管理行为;
B、部分不当得利行为;
C、正当防卫行为;
D、紧急避险行为;
E、侵权行为;
F、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
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
根据司法考试的教材: 民事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事件; 一,行为包括:民事行为、事实行为。
1,民事行为包括: A、依内容分类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其他行为; B、依效力分类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事实行为包括: A、无因管理行为; B、部分不当得利行为; C、正当防卫行为; D、紧急避险行为; E、侵权行为; F、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 二、事件:社会事件(如罢工)、自然事件(如台风、海啸等) @@@@@@@ 两者在逻辑上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没有做区别的必要。法律事实包括了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者硬要区别的话,只能说法律行为不包含法律事件,而法律事实包括了法律事件。事实行为和准法律行为的区别?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各是什么?
能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动的客观情况,称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
民事法律事实分为:
①状态(法律关系存续的状态 比如近亲属关系 未成年状态等等)
②事件。事件又分为绝对事件(比如自然灾害)和相对事件(与人的社会行为有关 比如战争)
③行为,行为又分为表示行为(由于人的主观意愿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动)和非表示行为(即事实行为,比如先占、侵权、占有)。
其中,表示行为又分为(民事)法律行为(由于人的主观意愿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而且该变动当事人可以意思自治)和准法律行为(由于人的主观意愿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但该变动的后果由法律直接规定)
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例子?
简单的说,你签一个合同就是法律行为
你拣到一千块钱就是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事件;
一,行为包括:民事行为、事实行为。
1,民事行为包括:
A、依内容分类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其他行为;
B、依效力分类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事实行为包括:
A、无因管理行为;
B、部分不当得利行为;
C、正当防卫行为;
D、紧急避险行为;
E、侵权行为;
F、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
如何区分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法律事实是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的,客观事实会通过当事人、证据材料等了解到案件事实,在确定案件事实之后去掉和法律无关的事实,如在劳动案件受伤那当天下雨的事实,该事实就该去掉,最后留下来的是和法律有关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如某单位曾今在两年前签订劳动合同聘请了张三(成年)到某单位从事钢板加工活动,在某一天上班的过程中受了伤这些就是法律事实,之前了解的其他事实都不是法律事实,简而言之,法律事实就是会发生法律效力或关系的事实。
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事实的基础才会分析出法律关系,简单的说它是权利义务的总称。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三个要素构成,如上述法律事实中单位与张三是劳动合同关系就是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主要区别在于:
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事实行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杀人产生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多找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 事实行为是“法律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不直接决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分类不同 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事件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而言,都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事件; 但由于这些事件的出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有可能产生,也有可能发生变更,甚至完全归于消灭; 例由于人的出生便产生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而人的死亡却导致抚养关系、夫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维承关系的产生等。 事实行为可分为程序性行为和非程序性行为;前者与行政行为紧密相联,对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实施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常为行政程序法所规范,违法的可导致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的撤销; 后者不依附于某一行政行为,如对相对人的监督检査行为,也受行政法的规定,在其违法时可能发生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如赔偿责任,惩戒责任等。
3、执行行为不同 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前提。 对于事实行为,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除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外,其活动大部分属于事实行为,如做出决定前的材料准备行为,作出决定后的实际执行行为等。 只有当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来源:-法律事件 来源:-法律事实 来源:-法律行为 来源:-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和单方法律行为的区别?
单方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本质区别即在于当事人是否做出了意思表示,且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能够产生约束力。
具体来讲是以下三点: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3、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事实行为和非法律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 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
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
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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