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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认定遗产? 法律上如何认定尾随?

2023-11-17 23:06:45法律知识1

法律上如何认定遗产?

在法律上,遗产的认定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法定继承顺序原则:遗产的分配顺序应当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原则,遵循先亲属后远属、同等分配等原则。

2. 遗嘱优先原则:如果遗留下的遗嘱明确规定了遗产的分配,应当遵循遗嘱优先原则,按照遗嘱分配。

3. 合法性原则:遗产的分配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也就是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和遗产分配规定才是合法的。

4. 公正原则:遗产的认定和分配应当遵循公正原则,不应当有利益输送、侵占等问题。

5. 常识原则:遗产的认定和分配应当遵循常识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遗产的认定和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考虑实际情况、保护遗产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等多个方面。因此,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建议请专业的律师或公证人进行指导和协助,以确保遗产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法律上如何认定尾随?

在法律上,尾随通常是指一个人或一组人跟在另一个人或一组人的后面,进行监视、跟踪、跟拍等行为。尾随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他人隐私、骚扰、恐吓、威胁等问题,因此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以下是法律上如何认定尾随的一些基本要素:

1. 跟踪:尾随行为必须是有意的、持续的跟踪行为,而不是偶然的、短暂的跟随。

2. 监视:尾随行为通常需要对被跟踪对象进行监视、观察、记录等行为,以获取相关信息或达到某种目的。

3. 恶意:尾随行为通常是出于某种恶意目的进行的,如侵犯他人隐私、骚扰、恐吓、威胁等。

4. 违反合法权益:尾随行为必须对被跟踪对象的合法权益造成或可能造成侵害,如隐私权、人身安全等。

需要注意的是,尾随行为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仅凭单一行为就作出结论。同时,在法律上,尾随行为可能涉及刑法、治安管理等多个法律领域的规定和制裁,因此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挽回的语录?

  

  1. 如果生活的洪流注定要让我们分开,请彻底忘记我,勇敢地寻找另一个开始,而我,却在这一生中悄悄地想念你。

  

  

  2. 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子的。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改变。每次我听到和看到你,我的情绪都无法控制。我希望你能给我机会和你重新开始。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医疗费用;双方同意的教育、文体、娱乐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双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所负债务;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法律上的重大疾病如何认定?

一、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

1、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2、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3、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4、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5、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是这样规定的: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

感情本来是两个人的事,带有一定的私密性。但根据我国《婚姻 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首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 一标准对于那些第一次起诉就想判决离婚当事人而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需要提醒的是,如不存在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就算提交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未必会以此判决离婚。不过,这些证据的提交,让法院有机会全面地了解双方真实的感情状况,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结合上节谈到的证据种类,当事人可以着重在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形式上下工夫。

  1.书证。例如,双方谈论夫妻感情问题的相关邮件或信函、为离婚达成的协议书草稿、过错方给第三者所写情书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夫妻之间出现问题,感情受损的事实。

  2.视听资料。离婚中,往往是一方主动,另一方被动。主动方在频繁与被动方讨论离婚问题时,可以对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录音中出现被动方同意离婚,或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表述时,对亍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3.证人证言。离婚案件中的证人证言,应该算是证据效力最低的一种方式,但是,这又是最好获取的一种证据。对于夫妻的感情,身边的朋友或是亲人或多或少是知道一些的。特别是那些家庭矛盾较突出的家庭,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的日子,想让别人不知道都难。对于知晓夫妻感情真实情况,又愿意出庭作证的亲戚或是朋友,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允许他们到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做出正明。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这样效力会较高。如果只提交书面证言,法院几乎都是不予采信的。

为证明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哪些证据?

   婚外情一般具有隐秘性,要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面是取证异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如果证明尺度太大,又有可能因为取证途径不合法,或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法院不予采取。因此,要完美地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的事实,是大有学问的。

  (1)书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是邮件;婚外情败露后,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或是悔过书;夫妻讨论婚外情时,一方对于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是邮件等。这些证据,均是以书面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婚外情事实的存在。

  (2)物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这些证

据,是对过去已经发生事实的客观反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志的影响, 因此,该证据效力较高,易被法院采信。

  (3)视听资料。例如,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法院对于婚外情的认定,一般要求提供过错方与第三者存在时期、稳定的共同生活记录。如果录像只有单独一两次的记录,并不能证明双方就存在这种稳定和长期的关系。因此,对于录像,法院一般要求提供连续20天以上的记录,每段录像中最好有日期的记载,方便法院认定。另外,录像的地点切不可选择在第三者的家中,否则有可能因为取证途径不合法或是侵犯他人隐私,证据得不到法院认可。如果选择在公共场合或是自己家中录像,原则上不存在证据不合法的问题。

  (4)证人证言。过错方无论是重婚,还是同居,都会需要一个长期居住的居所。共同居住在这个场所内的其他人,一般对于双方的情况会有所了解。

(5)该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或是居委会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或是证明,均应属于证人证言一类的证据。他们的证言,对于法院认定婚外情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所以无过错方应该花一些时间和精力,去过错方同居的小区了解情况,用真诚去换取他人的帮助,来证明

婚外情的事实。

  值得提醒的是,离婚诉讼中,提供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 非常困难的。如果提交的大部分证据是间接证据,彼此又不能形成证

据链的话,法院对婚外情也是很难认可的。所以,当事人真的无需花 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收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因为最后很有可能是 得不偿失。

“调查公司”常用的取证方法有哪些?

  跟踪。离婚案件中,在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后,以收集证据为目的的跟踪,不应该被认为是违法行为。跟踪的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被跟踪人的生活规律、作息去向,通过其工作、生活中的情节,来

判断和取得其是否存在过错的证据。

  拍摄。若发现可能存在暧昧关系的人员,或是可能同居或幽会的场所,或者是被调查人与其他异性存在亲昵动作的举动,受委托

人可以用摄像机或照相机拍摄作为初步证据材料。

  录音。对于以胶带为介质的录音材料,基本上不容易被改动, 因此,只要录音手段和录音器材合法,证据效力较高。而对于以数码

器材(如录音笔等〉、数码设备录制的录音材料,在原始录制后,复制以及编辑相对可能性较大,容易为对方否认,对法院采纳有一定 的难度。不论怎样,有证据提交总是好的。

如果使用的是市场上有售的音像器材,而不是限制使用以及禁止使用的音像器材(如针孔式摄像机〉,在适当的场所,如是在公共场所而不是在别人的私密场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只要具备关联性,就有证据效力。

  虽然,目前对于“调查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各界普遍存在质疑,社会还处理过一起由于非法取证导致“调查公司”面临刑事处罚的案件,但不容置疑的是目前存在对“调查公司”的巨大市场需求。有需求,就有供应。我们认为,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的权利义务,当事人自然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收集调查取证。被委托人不论是谁,只要其采用合法的手段、使用合法的器械,通过合法的途径取来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证据,只是其证明力大小有待法官认定。

  需要提醒的是,关于聘请“调查公司”取证一事,当事人在庭审中还是应该尽量回避,由于“调查公司”的处境目前十分尴尬,当事人应多加注意,以免给诉讼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深圳婚姻律师

夫妻感情破裂的谚语?

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样回答对不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您好,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何才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感情破裂的句子?

如果真的相爱的话,是不会互相指责的。如果夫妻因为一点吵架,基本上也就是感情破碎的开始。就算相合,也早晚有分别的时候!因为刺已经彻底的扎在了那里!

时间可以抚平创伤!却无法改变已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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