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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23-11-17 22:49:26法律法规1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既然能产生某种法律后果,就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以自己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另外,行为人还必须是有权实施该项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2、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这就要求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如果不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为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当然就是无效的。意思表示真实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二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的。

3、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其内容必须合法,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行为本身必须是合法的;二是标的物也必须是合法的。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磋商意向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属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卵要约邀请的性质。

民法总则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

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行为形式:

在我国,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

17岁是否具备民事纠纷案?

17岁在法律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但也有例外,就是能靠自己劳动达到一定收入,《民法》第十一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你所说的17岁,对于那些与17岁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比如你用压岁钱买个钢笔、请同学吃饭什么的,是由你自己负责的,超出的不行。

八十岁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18岁,但也有特殊规定。超过18岁而未满足法定能力要求的人员,包括未满足普通人民法院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求的人员、受保护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八十岁已经超过法定能力要求的范围,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为老年人身体机能和精神状态都会有所退化,所以法律规定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受到保护。如果老年人需要进行重大决策,应当家属或监护人协助地参与。同时,也应该鼓励老年人进行自我保护和自我决策,同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从事民事诉讼实务的应具备什么品质?

您好!自然人从出身(现胎儿也已经有作为民诉当事人的能力)便具有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只是诉讼行为能力可能受限。 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的资格。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进行诉讼时,还必须有诉讼行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能独立进行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一般与民事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适应,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即有诉讼权利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有诉讼行为能力。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

第五条 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前五年内未因从事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违法记录”。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作为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是?

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的情形有两种: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民事权益争议的诉讼都是由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所引发的。民事实体权利具有排他性,如果该权利受到他人的侵犯,权利主体便可根据民事实体法律规范对加害人主张一种请求权,以恢复或弥补受到侵害的民事实体权利。如果这个请求权在诉讼之外未能得到对方的满意,权利主体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予以保护。可见,恢复或弥补民事权利的请求权乃是权利主体提起诉讼的内在根据。就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而言,它参加诉讼的内在根据就是他对诉讼中原告、被告所主张的独立民事实体请求权,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第三人对该请求权的主张作为他参加诉讼的理由。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理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申请撤诉”。由此可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是自己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对“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我国立法上没作梗明确、具体的解释。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内容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义务性关系”即主当事人败诉,败诉的责任可全部或部分地归咎于第三人;二是“权利性关系”是指由于主当事人败诉,第三人可以根据他同主当事人之间的某一法律关系对其主张一定的权利;三是“权利义务关系”即由于主当事人败诉,第三人将其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一定的权利。

滑动轴承材料应具备哪些性能?是否存在着能同时满足这些性能的材料?

1、金属材料,如轴承合金、青铜、铝基合金、锌基合金等轴承合金:轴承合金又称白合金,主要是锡、铅、锑或其它金属的合金,由于其耐磨型好、塑性高、跑合性能好、导热性好和抗胶和性好及与油的吸附性好,故适用于重载、高速情况下,轴承合金的强度较小,价格较贵,使用时必须浇铸在青铜、钢带或铸铁的轴瓦上,形成较薄的涂层。

2、多孔质金属材料(粉末冶金材料)多孔质金属材料:多孔质金属是一种粉末材料,它具有多孔组织,若将其浸在润滑油中,使微孔中充满润滑油,变成了含油轴承,具有自润滑性能。多孔质金属材料的韧性小,只适应于平稳的无冲击载荷及中、小速度情况下。

3、非金属材料轴承塑料:常用的轴承塑料有酚醛塑料、尼龙、聚四氟乙烯等,塑料轴承有较大的抗压强度和耐磨性,可用油和水润滑,也有自润滑性能,但导热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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