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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23-11-17 20:55:16法律法规1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既然能产生某种法律后果,就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以自己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另外,行为人还必须是有权实施该项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2、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这就要求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如果不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为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当然就是无效的。意思表示真实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二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的。

3、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其内容必须合法,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行为本身必须是合法的;二是标的物也必须是合法的。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总则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

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行为形式:

在我国,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

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由原告或者第三人提起。

2、具有关联性。

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一审中提起。

4、属于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

5、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拆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拆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拆迁是有严格法律程序的,并非是政府想拆迁就拆迁,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时,才能进行房屋拆迁。具体条件有:

第一,征收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还是集体土地,只有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时,才能进行征收。

第二,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之前,征收方需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修改,需要保障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需要作出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在发布征收决定之后,要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签订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安置补偿。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需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布拟征地公告,召开听证会、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土地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报批实施。也就是说,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征收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征收方应当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只有足额及时补偿之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搬迁。

证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列员能作证:

  ①理、精神缺陷或者幼能辨别非、能确表达能作证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精神情况作证;聋或盲其看或听事实作证;幼能辨别非、确表达作证

  ②共同犯罪案件同案告能互证

  ③侦查、检察、审判员能自承办案件作证事先解案情应证身份作证应再承办该案件

  ④刑事告辩护、民事案件代理能作本案证

  律规定证享权利应承担义务证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侦查阶段权要求侦查机关保守秘密;自证言笔录权查阅更;证权利遭司员侵犯权提控告;庭作证所花费用权要求偿付证义务:接司机关通知应按规定指定场所作证;庭应实陈述答问题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律责任;司机关询问情况本陈述内容要保守秘密

  二、证鉴定区别

  (1)资格条件鉴定严格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专门知识技能;证资格要求具备辨别非能力确表达能力即使证理缺陷精神缺陷或者幼均庭作证

  (2)否替代证其亲身受案件事实向庭作证证基本特征于证替代性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既能由院指派或聘任亦能随意替换;鉴定并非由案件事实所决定其事鉴定受院指派或聘请鉴定替换

  (3)能否避证与案件处理结间利害关系申请避鉴定避事由必须执行避规定

  (4)询问规则证询问应遵循别隔离原则证能解案情;鉴定解案情疑难复杂情况由鉴定相互商量形终鉴定结论

  (5)发表意见证能其所知悉案件事实陈述意见能发表自根据些事实结论意见鉴定作专家受项意见规则限制

  (6)庭义务证庭作证项普遍性诉讼义务般能拒绝鉴定理由拒绝接受庭指派或聘请庭接受质证提供书面鉴定意见

招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即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必须具备的两项基本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基本条件  1) 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需要履行审批的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① 建设项目本身是否按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批准;  关于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从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后,国家对原有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已作了重大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内容、程序以及核准的审核机关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② 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申报了招标事项的审批、核准手续,取得批准。  关于招标项目需申报招标事项的核准手续,应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A.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范围(全部或部分招标);  B.拟招标的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应按《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送书面材料;  C.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拟邀请招标的,应对其理由作出说明;  D.其他有关内容。  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由其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招标事项;应报送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事项;应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由其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事项。  2) 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其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是指资金虽然没有到位,但其来源已经落实,如银行已经承诺贷款,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是为了投标人了解掌握这方面的真实情况,作为其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依据。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3) 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 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案例?

小李打算出售房屋,问小赵是否购买,小赵说 “如果明天早上8点你们楼前经过一群小学生,我就用10万元购买你的房屋”,小李欣然同意。小赵回家后有些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50分,一群小学生正要从小李门前经过,小赵赶紧泼了一盆水想要挡住去路,没料到,这群小学生被停靠在路边的校车接走了。

小李和小赵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8点经过一群小学生这一事实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小李同意后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但仍旧未生效。从最终结果来看,8点小李门前未有一群小学生经过,所以条件未成就,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效。仔细来看,小赵试图以自己的行为阻止条件的成就,从而使买卖合同不生效。但最终小学生没有经过的原因并非因为小赵的泼水行为,所以不能拟制产生条件成就的后果。如果没有校车的介入,小赵泼水的行为导致了小学生不经过,那么法律就认定条件成就,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小赵如果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01 条件不是随便就能设立的,法律规定有一部分法律行为的特点决定了其不能附加条件。例如,如果双方彼此负有同种债务在身,一方债务到期,另一方主张抵销,这时不可以附带其他条件。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如天气等,如果是确定发生的事情作为条件,实际是附期限。所附的条件不能是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行为,如以犯罪行为作为条件,或者以结婚、离婚等身份行为作为条件都不可以。

02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前,一定要让条件自然发展下去,不能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妄想用外界力量干预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否则就会产生相反的法律后果。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要自作聪明为了自己利益人为干预,才能维护自身长远利益,维持正常的民事法律秩序。

治安调解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的前提条件是,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5号  第十章 治安调解  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招标项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的法人或经济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投标人通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于一些大型建设项目,要求供应商或承包商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水利部等专业管理部门对承担重大建设项目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对于参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人,必须达到甲级资质。当投标人参加这类招标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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