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执行异议之诉自执行异议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执行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第三条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第四条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拍卖异议法律规定?
案外人认为对人民法院拍卖财产享有所有权,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拍卖行为认为违法,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提出执行异议。
质量异议期的法律规定?
是存在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购买商品后,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在商品购买之日起7日内向销售者提出质量异议并要求退换货或者修理。此外,还有一些特定商品的质量异议期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电子产品的质量异议期为15天。需要注意的是,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如果存在合同约定的话,就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执行。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避免因此受到损失。
评估报告异议的法律规定?
对评估报告内容有异议的,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需书面向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院转交评估机构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
评估机构复核发现评估报告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作出修正;评估机构认为评估报告无错误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执行法院在收到评估机修正后的评估报告或书面说明后,发送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如果是对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资质或评估程序有异议的,即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执行法官审核属实,则另行确定评估机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协助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所以提出协助执行异期限按民诉法规定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不合法时,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改变执行或者保全执行财产、请求赔偿和补偿等的程序。其法律规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后作出处理决定,并责令当事人执行或者终止执行。但是,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请求撤销执行、改变执行或者保全执行财产、请求赔偿和补偿等。具体诉讼程序和注意事项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外人执行异议多久有结果?
执行异议的结果不确定时间,可能在数周至数年之间。因为案外人执行异议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审理,并得到判决,而法院的审理速度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官的工作量等因素。此外,执行异议的结果还受到所在地区的法律环境和司法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案外人认为执行异议结果时间过长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或者向相关部门申诉来解决。为了避免执行异议时间过长,建议案外人在进行异议时提供充分的证据,或者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在异议的过程中积极与法院沟通并了解相关法律程序。此外,司法体制改革也是缩短执行异议结果时间的重要措施。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流程?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并请求撤销或变更执行行为的诉讼程序。具体的执行异议之诉流程如下:
1.提起申请:案外人应当在异议事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之诉。
2.审查受理:执行法院收到异议之诉申请后,应当审查核对,符合规定的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不受理。
3.立案和通知: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之诉申请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涉及的各方当事人。
4.异议答辩:收到通知的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答辩意见。
5.开庭审理:执行法院应当在应答期限截止后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质证、调查取证等程序。
6.作出裁决:经过审理后,执行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对异议之诉进行判决。如裁定对异议之诉予以支持,要求执行法院改变原来的执行行为或者撤销原来的执行行为;如裁定对异议之诉不予支持,则维持原来的执行行为。
7.上诉和执行:当事人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定不满意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如获裁定支持,执行法院应当依据裁定改变原来的执行行为或者撤销原来的执行行为,同时按照裁定重新组织执行工作。
总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程序。在申请和审理全过程中,需要注意各项申请和答辩期限,充分陈述异议事由,积极地参与诉讼,并根据执行法院的裁定去执行。
案外人执行异议二审的规定?
执行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程序。当事人如不服一审执行异议裁定,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法院的裁定依法进行审理,如认定合法和正确的,依法驳回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维持一审法院裁定;如果认定一审裁定不合法或执行有错误的,撤销一审裁定。二审法院不会将执行异议案件再次发还一审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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