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书那里可以查看?
建设用地批准书那里可以查看?
建设用地需要先进行申请,然后再审批,审批过程中可以去当地的国土局查询是否通过。一般建房用地审批都是国有土地建设部国土局审核的。
国有土地建设审批在当地的国土局可以查询,需要提供该地段的使用信息审批编号。如果征地项目没有对应的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的话是不可以进行征地的。政府对于征地有相应的规定,也就是说当地的城市规划部门要对该地段(区域)进行整体布局规划后,做出建设规划书,然后进行征地,项目招投标等。
所以建设用地批准书在国土资源局可以查到
建设用地批准书可以抵押登记吗?
建设用地批准书属于办房产证的前置条件,不可以用作抵押登记,因为他不是产权证明。
建设用地批准书可以抵押贷款吗?
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合同、出让金交付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你可以拿着这个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等房屋竣工验收后,再到国土资源局办理
建设用地批准书有什么用?
建设用地批准书,是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国家政府部门对具体土地的使用用途批准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是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据,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出让与划拨的项目。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是专门针对划拨土地核发的,与出让土地的出让合同是相对应的。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合法凭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第二十三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订征收土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供地方案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征收土地方案时一并批准(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供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的,只报批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复函等同于建设用地批准书吗?
不同。
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对于建设用地的供地程序是:建设项目办理了环境评价、立项批文、用地规划许可、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后,持以上文件向国土局申请用地预审);项目业主方与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依据合同向政府缴纳各项土地税费、并按照规定补偿了占用的耕地面积(或缴纳补偿金)后,政府下达建设用地批准书,持批准书办理国土证。预审的法定含义是:在一定期限内,只要业主方办理完毕缴款手续,国土局同意将文件中明确的地块供给该项目;后者是办理国土证的凭证。建设用地批复和批准书有什么区别?
答:建设用地批复和批准书的区别在于,建设用地批复指的是政府主管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单位的用地报告的批复,没有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随便使用土地,而批准书则指的是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建设用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怎么把建设用地批准书换成房产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是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国家政府部门对具体土地的使用用途批准立项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使用证》说明这块土地在多少时间内归你用,例如住宅用地一般是70年。
广东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
一般有效期为从核发该许可证之日起两年内。也就是说,宅基地批下来之后,农民朋友要在两年内动工建房才可以
非建设用地变更建设用地流程?
土地性质变更又称为土地变性,比较典型的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程序和审批手续:
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单位须先向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征询拟用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2、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3、用地单位持建设部门办法的《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4、用地单位凭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国土资源局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等土地审批文件,逐级报有权政府人民政府审批。
集体建设用地和旅游建设用地的区别?
集体建设用地是搞建设项目用地,旅游用地,是为了开发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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