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的分类口诀? 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分类?
法律行为的分类口诀?
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口诀: 创法成不成
创即创制方式,法谐音发,成不成是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缩写。连起来就是创法成不成。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口诀: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
内是指法的内容,三个是指“内容、效力、制定程序”三样、小子即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太普通就是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口诀:内容很诚实
内容就是法的内容,诚实即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谐音。
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口诀:小三长的特别一般
小三即三个效力,特别一般就是特别法和一般法
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口诀:祖国
祖即法的主体,国就是国内和国际法
6、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口诀:目的是为了开公司。
目的即法律运用的目的;公司即谐音公法和私法。
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分类?
法律行为
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分类
根据:行为主体性质和特点
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国家行为
根据:行为主体特性
个人行为,公民基于个人意志和认识所从事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集体行为,机关、组织或团体所从事的具有法律效果,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国家行为,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或由其代表机关以自己的名义所从事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单方行为、多方行为
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单方行为,亦称一方行为,由行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多方行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自主行为、代理行为
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行为人在没有其他主体参与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的法律行为; 代理行为,行为人根据法律授权或其他主体的委托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从事的法律行为; 根据:行为的法律类性质
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在要求
合法行为,行为人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与法律规范内容要求相符合的行为; 违法行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的内容要求,应受惩罚的行为;
公法行为、私法行为
根据:行为的公法性质或私法性质
公法行为,具有公法效力、能够产生公法效果的行为;
私法行为,具有私法性质和效力,产生私法效果的行为;
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相互关系
积极行为、消极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二、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三、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五、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从行为依赖于主行为。
六、根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主张的分类,包括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双务行为和单务行为
法律行为分类记忆口诀?
口诀如下:
1、口诀: 创法成不成。创即创制方式,法谐音发,成不成是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缩写。连起来就是创法成不成。
2、口诀: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内是指法的内容,三个是指“内容、效力、制定程序”三样、小子即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太普通就是根本法和普通法。
3、口诀:内容很诚实。内容就是法的内容,诚实即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谐音。
法律行为的六个分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律行为包括六种类型:
1. 合同:由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民事权利和义务方面订立的协议。
2. 法定代理:指法律规定的代理,比如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等。
3. 委托:一方当事人请另一方当事人代为办理某项业务或事务。
4. 物权的设立、变更、消灭:指通过占有、使用、转让等方式对物质财产所享有的权利。
5. 继承:指个人死亡后其财产按照法律或遗嘱规定分配给其继承人的过程。
6. 诉讼和仲裁:当事人通过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方式。
民事法律行为分类的意义?
1.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2.
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
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
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意义在于:(1)适用法律规范不同,适用财产法或身份法;(2)法律效果的性质不同,身份行为的目的在于维持伦理秩序,应特别尊重当事人意志,通常不能代理。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1、凡是以文字表达形式进行意思表示的,即为书面形式,如书面合同、书面遗嘱等。2、凡是以口头语言方式进行意思表示的,即为口头形式,如双方当事人通过当面协商或者电话洽谈而订立的口头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几个分类你都记住了吗?
一种是根据角色分类,一种是根据法律背景分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法院与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相互之间在诉讼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分类有以下2种:
根据角色分类,可分为:审判方与原告方之间的、审判方与被告方之间的、审判方与证人方之间的、审判方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根据法系(法律背景)分类,可分为:英美法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还有社会主义法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等)。因为各法系间的民事审判程序不同,所以也产生了不同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其他分类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但主要是以上2类。
由于对诉讼程序法的研究是基于不同法系的法律基础背景,所以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进行再分类研究,就显得没有什么必要.基于此,在学理和实践上,一般不对其进行分类研究。
法律行为的定义?
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同法律事件不同之处在于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的结果。包括作为(即积极的行为)和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
成立要件:
(1)必须是外部表现出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人们的心理活动;
(2)必须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无意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在暴力威胁下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具有多样性。有单方的(如遗嘱)、双方的(如合同)、共同的(如建立社团),有有偿的(如购销)和无偿的(如赠与)等形式。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成立条件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
二、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三、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效力?
1、法律效力。
2、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3、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章所讲的法律效力,即狭义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4、法律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①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也不适用。
②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③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④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详细解读
对人的效力
①对中国公民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
②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适用问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用问题;另一种是对其在中国领域外的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对事的效力
指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事项。这种效力范围的意义在于:
①告诉人们什么行为应当做,什么行为不应当做,什么行为可以做。
②指明法律对什么事项有效,确定不同法律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
空间效力
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航空器。
时间效力
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生效时间
①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②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③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终止生效
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
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
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
溯及力
法律的溯及力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律一般以不溯既往为原则。各国普遍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而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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