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私自变更公司法人的法律后果?
股东私自变更公司法人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所以,私自更改法定代表人是违法的。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更改才是合法的。
早恋的法律后果?
早恋并不触犯法律,不用考虑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如果耽误了学业你要考虑承担影响前途的后果
藐视法律的后果?
在中国没有藐视法庭/法律这个罪名。但在英国这些英美法系则有藐视法庭罪。这个就比较接近你的提问
在中国藐视法律无罪。藐视法律而实施的行为有可能被定罪量刑
蔑视法律不犯法,法律不管人的主观思想,只管客观行为
打人,不管是谁,只要故意打了,就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受到轻伤以上,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假释的法律后果?
一、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4,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86条的有关规定,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的缺陷后果?
法律缺陷与法制不健全有等同的一面,但又有其本质的区别,二者的相同之处是不能依法合理地处置一个司法问题,区别是立与不立或立与废的关系,二者在司法实践中都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其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一是法律缺陷严重的损害了立法的权威性。立法就是通过法制的手段去规范人们共同的行为,它具有公开性、公平性、约束性,他是用以规范人们一切行为的总和,如果立法有缺陷,这部法律将达不到立法应有的目的及效果,也无法促使人们去认真的遵守和执行,这必将挫伤立法的权威性;
二是法律缺陷将直接导致社会不公或直接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具有部门利益倾向的行业法规和部门法规,它直接保护了部门的局部利益,同时又间接地损害了第二方的利益,造成了立法不公,损害了法制公平原则。
三是法律缺陷将导致司法机关无法可依,难于执法。如,法律真空的存在,使一些刑事违法案件找不到法律依据或可参照的刑法典,导致了司法机关执法难、难执法,使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被追究,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又无法律依据,给执法留下了较大的执法漏洞。
变更登记与更正登记区别?
首先更正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即登记申请人针对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错误进行更正,将错的改对。
而变更登记,主要针对权利登记类型,存在发生变更的事项时申请的登记类型,因后续双方当事人共同合意引发的变更,如姓名变更的,在抵押权人登记后发生了名称变更,或是双方合意协商对主债权数额进行变更的,也即在先登记的登记事项是没有错误的。
汽车变更登记的效力?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车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区别?
机动车变更登记是指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辖区的。机动车转移登记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转卖给他人后要办理的一种登记。
伪造假车辆登记证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个人声明不具有任何法律效果和意义。
声明是告启类文书的一种。它是就有关事项或问题向社会表明自己立场、态度的应用文体。政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均可发表声明。
声明可以在报刊登载,也可以通过广播、电台播发,还可以进行张贴。 这里所说的声明通常有两类:
一类是当自己的某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起公众关注,并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行为的声明。
另一类是在自己遗失了支票、证件等重要凭据或证明文件时,为防止他人冒领冒用而发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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