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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3-11-13 01:55:35法律法规1

挂名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挂名财务负责人要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中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责任风险

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及具体权利义务并无具体规定,导致实务中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权限及相关问题,难以有明确法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区别?

答: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区别在于,分管财务负责人是指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比如,公司的副总裁,分管公司的人事工作和财务工作等等,而财务负责人,则是指专项负责企业财务管理的干部,比如,企业财务部部长或者是企业财务科科长等。

如何区分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小企业遵循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做是违反规定的。财和负责人做好报表给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为。税局收报表的窗口不会仔细这么多的,如果以后面对税务稽查时,这将会给你们带来很大不利。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指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公司)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有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组成。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这家企业还有法人代表。

谁是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财务总监担任。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意指首席财政官或财务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财务负责人变更?

有两种方式:

新变更的财务负责人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到税务窗口办理变更,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办理,需要法人和原来财务负责人刷脸认证。

单位财务负责人能够担任工会财务负责人吗?

在现在企业里,单位财务负责人可以担任工会财务负责人。就连工会的财务人员都是由企业财务人员兼职。这样的工作安排,压缩了管理人员,减少了管理人员费用支出,即实现了减人提效增收的目的,同时将企业的富余人员充填到其他的岗位。

外包财务怎么填财务负责人?

外包财务也需要填委托方的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是受托方的工作人员

财务负责人与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区别?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区别如下:

1、职能不同财务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职位大于办税员。办税人主要负责公司的税务方面工作,非会计人员也可。例如去国地税购买发票、申报缴纳税款等业务。

2、要求不同财务负责人必须有会计师资格的人才能胜任,且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办税人可以是会计人员,也可以是一般普通员工,持有办税员证的人才能去税务购买发票,申请税控机等。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

3、工作内容不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财务负责人可以是办税人,办税人也可以是财务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质量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追责制度的建立很有必要,其内容丰富,包括工程质量追责程序、工程质量备案、工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等。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施工方及设计方都应承担各自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住建部门对负责人追责。

一、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追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只要在个人在岗时发生的问题一律追究。这体现了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严格监督,有利于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保证了房屋的安全性,有利于我国社会的安定发展。具体如下所述: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哪些情况住建部门会追究负责人终身责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2、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3、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4、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综上所述,由于工程建筑使用期限长,其中一旦出现质量事故,需要对建设方问责,追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建立问责制度可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问责的内容包括问责程序、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住建部门监督管理等。对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对负责人终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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