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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 公司筹资的法律规定?

2023-11-12 12:11:08法律知识1

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

公司清算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

公司筹资的法律规定?

企业融资的要求的规定有: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对于快递公司延迟送件问题有没有法律规定?

要看有没有对你造成损失,如果对你造成损失且能够证明是因为快递延误所造成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起诉该快递公司,要求其依法赔偿由于快递公司违约给你带来的损失。

《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

对于光脚开车有哪些法律规定?

赤脚开车法律没有规定,谈不上违法,一些地方规定不允许赤脚开车。   《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等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驾驶;   (二)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三)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四)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车辆,曲折竞驶,驾驶人身前载人;   (五)驾驶牵引车所牵引挂车的总质量超过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

消法对于退换货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同时,经营者应当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一方面,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另一方面,经营者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标注。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注销后公司对外持股的法律规定?

公司注销程序中需要履行相关程序,首先是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对外投资所持股权系公司对外权益性投资,属于公司的资产,在清算过程中应作为清算财产予以处理,即将公司所持股权列入清算财产范围,由清算组依法予以变卖出售。

基于某些客观原因,公司注销后才发现对外持股,但公司注销登记后即不复存在,丧失了继续以其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与行为能力,现我国关于法人股东(下称注销公司)被注销登记后对第三方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股东权益如何处理,仍存在立法空白。 

上市公司借款的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115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获得借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其第十二条结合当前的司法判例明确规定如下,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法院应予支持: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公司与股东交易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上对管理交易的限制一般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设计关联交易的股东要回避表决; 第二,该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 公司 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 公司 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获知持有分 我国法律上对管理交易的限制一般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设计关联交易的股东要回避表决;

第二,该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获知持有分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获知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一般来讲,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公司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意思自治和 合同 自由的基本原则,当然可以进行交易。此外,控股股东与公司利益往往是一直的,这种管理交易也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司效益,因此不应当禁止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但是控股股东很可能通过关联交易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了保障交易秩序和交易公平,应当对这种关联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或控制。

《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喝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上市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息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委托员工出庭的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委托员工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要提交加盖有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员工应当对案件相关事实有所了解,能够回答法庭的询问,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能够明确发表质证意见。

公司高管兼职的法律规定?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职同类业务的收入,依法归公司所有,该项权益主体和起诉的原告应该是公司,是由公司向董事、高管提起的“归入权诉讼”。 小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不配合的,小股东也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就提起诉讼事宜进行表决,如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则可以提起归入权诉讼。但如果不能以股东会决议或者其他方式决定提起诉讼,股东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则暂无法律依据,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至于上述兼职行为的法律后果,收入归公司只是后果和责任之一,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董事长兼总经理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损失,则该董事、高管还 e69da5e887aae79fa5e9819331333337376339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不及时起诉索赔,股东这时就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公司法相关条文: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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