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
什么是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
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顾名思义,一个是有偿合同,一个是无偿合同。
2.合同的生效时间点不同。有偿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并生效;而无偿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双方的合意仅是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合同生效需要交付保管物才能实现。
3.保管人须尽的注意义务不同。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保管标的毁损灭失时才负违约责任;而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一般过失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时,保管人就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口头协议有偿保管,东西丢失责任?
小区收费车棚,如果你是交了费的,那就建立了一个双方的保管合约,小区管理处是要负这个责任的,但你忘了拔钥匙,你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你因管理员不在,没有交费停车,那你就自认倒霉了.
有偿保管车辆,车内手机被盗,要赔偿吗?
有偿保管车辆,车内手机被盗,要赔偿。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是有偿的,保管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寄存人因丢失车辆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若是无偿的保管合同,一般情况下,保管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保管人能证明其无重大过失的,可免除赔偿责任。
公职人员代理有偿服务的法律规定?
公职人员不得代理有偿法律服务,不收费也不得代理,否则由司法局或公安局处罚。
会计凭证由谁保管法律规定?
会计凭证一般先由会计保管。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年终应登记归档。
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若未设立档案机构,则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保管人未履行保管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
某日,祝某拿着一瓶硫酸去学校做实验,路上接到电话说有急事要其赶紧到医院,祝某便打算把硫酸暂存于路边郑某的杂货店。由于祝某经常去该杂货店,因此店主郑某答应替祝某保管。后郑某在拿货时不小心将该硫酸瓶打破,郑某的右手被烧伤。现在郑某请求祝某就硫酸对其造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但祝某认为郑某被烧伤是由于郑某自己不小心打破硫酸瓶造成的,自己没有向郑某请求赔偿硫酸就不错了,郑某的伤害应由他自己负责。那么,对郑某的人身损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郑某要求误工费时,应否支持?如何计算?
依法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在保管合同中,保管物品致人损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
保管合同分为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有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向保管人支付费用,由保管人替寄存人保管物品的合同,在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要重一些,如果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被保管物品灭失或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不支付费用而委托保管人对物品进行保管的合同。在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轻一些,根据《合同法》第374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无偿保管合同中,如果保管人没有重大过失,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郑某对祝某硫酸的保管是无偿保管,郑某对硫酸瓶被打破并没有重大过失,因此,郑某不需要对硫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寄存人祝某在托人保管硫酸这一危险物品时,他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合同法》第370条的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案中,硫酸具有很强的腐蚀性,是特殊物品,祝某在委托郑某为其保管时没有告知郑某保管物是硫酸,致使郑某受到损害,祝某应当对郑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并且,郑某也可依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有权选择要求祝某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技巧提示
人身损害案件中,误工费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有偿新闻的有偿分类?
有偿新闻按“有偿”形态可分为以下七类:
1.接受劳务费、务餐费等形式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获取各类消费、好处,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公正采访和报道的礼品,如:餐饮、娱乐、为亲友解决工作问题等,这些无疑是最为典型的有偿新闻行为;
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或赞助;
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等好处;
4.参加被采访单位、个人安排的在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5.利用发布新闻报道谋求外单位住房、房屋装修、制作家俱、旅游邀请、以及占用对方交通工具;
6.向被采访单位提出为个人或亲友谋私利提供便利条件
7、到被采访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付的票据
(只要搞“有偿新闻”,在正常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就会演变为一种特殊的“权钱交易”。行贿索这种关系,同贿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区别?
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不同之处主要是针对的目标不同。有偿补课一般来说是教师组织一个或者多个学生在一起授课,收取报酬。
有偿家教一般来说只是针对一个学生,以“一对一”的形式授课,收取报酬。
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严肃处理。
有偿约会合适长期?每次都有偿吗?
因为女士约会的成本高于男士,但凡不是太邋遢的都得花个半小时四十分钟画个妆收拾一下。美瞳,口红,香水,美甲,各种化妆品都是有偿损耗。有的女生还会专门去理发店做个造型,百八十下不来。收拾的这么精致不能挤个公交去吧,打车又是一笔开销。 如果一顿饭不是贵的离谱,还不一定比上述女生前期投入高。当然我指前几次约会。
保管员保管什么单据?
保管员一般要保管仓库的进、出货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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