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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法律规定? 抵押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2023-11-11 14:08:15法律法规1

抵押物法律规定?

可做担保物:

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有权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不存在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情况。1. 制定法规时,涉及到抵押与租赁的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两个法律规定是独立存在的,没有相互约束的关系。因此,不存在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法律规定。2. 抵押合同属于财产权益方面的法律规定,而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一个分支。两种法律规定之间的优先级并不是按照时间来确定的,而是要根据它们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来进行权衡判断。3. 在实际操作中,抵押与租赁相关的业务,通常会按照不同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并且在签订相应的协议时会有相应的文书来保障各自的权益。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

抵押权顺序也叫抵押权的次序,是指同一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

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就只能在先顺序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得到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例如,A、B、C三人对于张某房屋都享有抵押权,但是A和B处于同一顺序,C处于次一顺序,那么房屋变卖或拍卖之后得到的价款,必须先付给A和B,C只能在A和B受偿之后的余额中进行受偿;而A和B之间,要按照各自债权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张某欠A是lO万元,欠B是5万元,那么A和B就按照2:1的比例对房屋的价款各自受偿。

关于抵押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您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份共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共同共有全部同意。担保法司法解释: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即结合上面,按份共有抵押全部财产需三分之二以上,设立自己所占比例的抵押权无需其他人同意。共同共有人需全部同意。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关于抵押物的法律规定标准2019

抵押物是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作为债权的一种担保的物品,并不会转移所有权人对该物品的占有。

一、抵押物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二、关于抵押物的相关法律规定

1、可作担保物

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2、不可抵押的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人以自己房产抵押法律规定?

担保人以自己房产抵押,被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担保人的房产将会被依法拍卖抵债。

法律规定房屋可以二次抵押吗?

房屋是可以二次抵押的。

但是二次贷款的条件是很苛刻的。

条件要求如下:1、用于办理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是现房;2、该房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办理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3、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4、该房产具有可二次抵押额度房屋贷款的余额小于现在房价的七成;5、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6、该房产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尽管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有效地提高了贷款额度,但是要注意的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要在有一定可贷空间的情况下操作进行。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贷款已经接近房屋评估价值70%的额度了,那么不妨考虑申请信用贷款。

如果第一次贷款额度仅达到了抵押房评估价值的30%,选择二次抵押贷款,无疑可以大幅提高贷款额度。

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有哪?

您好,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3、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其他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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