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搜身是侵犯人身自由权还是隐私权
一、老师搜身是侵犯人身自由权还是隐私权
法律分析:搜身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誉早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世碰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庆返雀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我没有偷东西,别人怀疑我并搜我的财产,触犯了什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笫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之一,它包含对人的品德的尊重。“搜身”行为所表达咐旁的是对公民品德的怀虚纯疑和践踏。因此,是违法的差简咐。
除了公安机关,还得要有搜查令,逮捕令,能搜身,其他的人,没有任何权力搜身,不管怀疑什么,或检查什么,这都是侵犯人身权的,如果是怀疑他人偷东西而强行搜身,就更是侮辱他人名誉权。
搜查他人身体是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法律法规明确的授权才可以搜查他人的身体,否则涉嫌非仔晌法搜信戚伍查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滑或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保安无权搜身,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隐困律保护,人身自由只有在检察院、法院、公安、安全、军队内部保卫等部门履行法定程序森姿后,才受到限此携绝制
三、保安搜包侵犯了什么权利
保安人员不得搜查他人的身体,很明显这个公司已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有权要求赔偿,也能够向法院诉讼,亦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随意搜查他人身,侵犯公民人身权。除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索赔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行冲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法律明确禁止经营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严禁侵犯、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也就是说,经营者并没有检查、扣押顾客的权利,顾客也没有接受检查、被扣押的义务。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经营者无权认定顾客是否具有偷盗行为;如果真的存在盗窃行为,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经营者采取搜身这种侮辱性的手段,侵害了消费者的名誉权,扣押行为更是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无论从宪法角度还是民法、行政法角度,保安搜身搜包都是违法的。公民的人格权属于基本权利,受到各个层次的法律保护。即使侦查机关或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行使这些权利时也要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
拓展资料:保安搜包怎么办?
不让啊如果非羡带蔽要看《可以如没有不是我的(不该拿的)就该向我道歉》先说明白不是不让你看看了没有怎么做啊这样无理由的说看就看可算是诬蔑一个人的人格要不凭什么啊警察还兄州不能随便说搜就搜呢或者找他们的管理人员也就是他的顶头上司如果不行还有你不怕事情会闹大那你就继续往上找啊到最上面就会可以了如果总经理还说那是必须的那我想他的公司离关门也不远了一个不尊重人的集体或者个人最后的结果就是不被人尊重一个不被人尊重的个人或者集体你想他还有存在的余地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四、被别人非法搜身,可以告什么罪啊
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本罪主要特征:
1、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违法而故意为之。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不影响弊型本罪成立。
2、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非法搜查的行为。在中国除公安、安全,检察机关为寻找犯罪证据,可持搜查证对人犯或嫌疑人的身体、住宅依法进行搜查外,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无权进行搜查。侦查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搜查,情节严重的亦构成本罪。
扩展资料
1、认定:
本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的界限
例如,侦查人员依法搜查时没有请见证人到场,或者没有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妇女身体时不是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等,属于合法搜查中的错误行为。
本罪与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为了查找欠物)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为了抢劫)而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的,应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目的行为定罪,如定抢劫罪。
本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限
两者常常具有一定的牵连关系。当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搜查时,一般以后一行为吸收前一行为,定非法搜查罪皮颂。但是,如果前一行为情节恶劣而后一行为情节一般,则以前一行为吸收后一行为,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本罪与抢劫罪、盗窃罪、侮辱妇女罪界限
后面这些犯罪在客观方面亦可能采取非法搜查的行为,此时非法搜查仅是实施其犯罪的手段行为,如盗窃犯罪分子在侵入他人住宅后非法翻箱倒柜、盗走他人珍贵物品的,就包括了非法搜查的牵连行为。
此时,如果构成他罪的,应择一重罪即后者定罪科刑。倘若不构成他罪,如非法搜查后仅是盗取少量财物,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则可以以本罪论处,而把其他行为作为本罪的一个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界限
盗窃、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本罪与后者不会发生混淆。但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司法机关的搜查证后又进行非法搜查的,其既触犯本罪与后罪,对之,可以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进行处理。
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伪造司法机关的搜查证后又冒充司法人员进行搜查,且劫取他人财物的,则应以抢劫罪定罪科刑,而不是构成本罪,亦不是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法律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情况:
无权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非法对他人的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如张明与刘林两位同学去某商场购买日用品,商场保安员王长江怀疑二人偷了产商场的 商品,于是叫来另一保安李强,二人强令张明与刘林拿出所偷商品,但张明与刘林否认偷拿了商品,于是二人强令张明与刘林脱掉所穿的大衣,搜查了二人的大衣兜,并当众强行搜查二人身体,结果一无所获。王长江、李强的行为构成非法搜查罪。
有搜查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对他人的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或者搜程序和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租握猜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 察院和国家安全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 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但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只有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才可以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如果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不 按法律的规定程序和不履行法定手续就擅自对他人的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构成非法搜查罪
3、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搜查罪
1、被别人非法搜身,情节严重的,可以告其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条),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从重处罚。
2、如果被别人非法搜身,情节轻微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陆启责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拿乱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早敏如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只是侵犯你人身权利,可以要求他悉兆道歉或赔偿。
我特别给你查了一下,希望对你有铅缺用
1.非法拘禁罪
要求非法拘禁槐陆辩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或者有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
2.非法搜查罪
要求手段恶劣
非法搜查罪,法定的情节一定是手段恶劣,其次就是要求道歉并进行精神损失的赔偿
侵犯你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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