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建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建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集体土地违建厂房怎么处理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关注京尚拆迁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您在集体土地上违建厂房,属于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您限期拆除违建厂房,如果您在该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又没有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土地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强拆。
希望我的回答有助您解惑,祝您生活愉快!若有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欢迎留言。
为什么别人的集体土地可以买卖?
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集体土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效力?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的精神,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国土函字第97号《关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具体应用问题请示的答复》也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因此,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所以综合您的情况来看,您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请您慎重考虑!
土地买卖和建筑厂房的审批流程?
开发的程序
前期工作阶段:
1、场地的工程勘测(确认勘测单位对场地的地质进行勘测)
2、获取土地使用权
3、征地、拆迁、安置
4、规划设计
5、落实开发资金
6、制定建设施工方案(建设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与协调计划,建材与设备供应计划,施工图设计方案、基础设施配套的接洽与协商计划、工程清单与工程进度时间表、现金流量表、与承包商谈判与签约计划等)
7、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
建设阶段
1、项目发包
2、施工组织管理
3、项目控制与监理
4、项目竣工验收
另外开发报建程序大体如下: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规划方案审批
3、办理选址意见书
4、立项审批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准建证(准建项目开发手册)
7、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图送审
请问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怎么买卖?
楼主所说的是地产房,呵呵,是可以出售给城里人的不能出售给城里人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集体土地并非宅基地.至于税费全国并无统一标准。是由乡镇的国土资源局和建设部来定的。像大连,一般是房价的3%。其它地方就不清楚了!
请问海南省的集体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买卖房屋或者土地都不能把地上附着物或所占土地分割开来。目前我国除了广东省在试点外,其他省份的集体土地都禁止流转,因此若为非广东省内的所谓“农村住宅房”,都不允许随意买卖。
国家也三令五申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理论上“农村住宅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
房屋买卖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答:两者是不同性质的合同,但都是合同,顾从法律上来讲,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是两个合同约束的主体不同。居间协议是是约束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合同,买卖合同约束的是买卖双方。如果就买卖二手房来说,当然还是依照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依据:《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厂房,如果拆迁该如何补偿?
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只需要赋予相应的租金即可,集体土地上是不允许盖房子的,如果盖了房子,那么拆迁的时候不仅没有任何赔偿,你还要付别人拆除房子的费用!但是如果别人租土地不是用于农业生产,你可以选择拒绝出租!
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合法买卖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和抵押的,所以买卖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严禁买卖农村宅基地。而对于其上的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理逻辑,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不过,现在私下里买卖的多了,比如不是村民的也去买,政府现在也不太管,但这种买卖有一个致命的缺陷,房子你可以住,却无法正式过户,房产证上永远不是你的名字,或你自己永远也办不了正式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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