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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羁押与释放的区别?

2023-11-09 17:49:04法律知识1

解除羁押与释放的区别?

羁押就是剥夺人身自由,依情况可以关在拘留所、看守所、监狱等地方,这是广义概念;

狭义概念特指两种:一是被拘留(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二是被逮捕,羁押至侦察阶段终结。

无罪或者免于追究的可以解除羁押

释放:恢复被拘押者或服刑者的人身自由,释放人质|刑满释放

看守所羁押状态到哪里解除?

在看守所羁押,取消这个状态就是取保候审,不是服刑。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应当羁押在看守所,在羁押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还要进行审判,判刑后到监狱才是服刑。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逮捕后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判刑后,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什么是海关羁押?

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羁押赔偿标准?

一、最新无罪羁押赔偿标准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相关法律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羁押真实事件?

《羁押》改编自1993年发生在英国利物浦的一起儿童凶杀案。两名十一岁的男孩对一名年仅两岁的男童詹姆斯·巴杰尔进行了极其恶劣的折磨和杀害,这两名男孩也成了20世纪年纪最小的凶手。

取保候审解除三年又被羁押了是什么情况?

取保候审一般是一年,一年后就会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有几种情况,一种是有犯罪嫌疑,但是证据不足,还需继续侦查。

一种是没有犯罪嫌疑,就会终止侦查。如果三年后又被羁押,说明通过侦查又找到犯罪证据,那么会出现重新羁押的情况。

还有一种可能是又有了新的犯罪情况,所以被羁押。故家属可去羁押的公安机关问原因。

拘押与羁押的区别?

其实拘押和羁押不是一个意思,正常拘留是在没有逮捕之前对犯人进行的紧急的扣留,这样也是防止犯人逃跑。而羁押则是在执行逮捕之后才能实行。

1、拘留和羁押不一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2、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而拘押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羁押期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法律规定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要是日后被判管制的话,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但如果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么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什么是羁押在逃?

所谓羁押在逃就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比如拘留所看守所里面的人,乘着月黑风高逃跑了,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还没到,擅自逃跑的情形。

这种人会被公安机关通缉,有朝一日抓获归案,是会被重处的。比如延长原来的羁押期限,或者判罪量刑时从重处理。

不予羁押什么意思?

不予羁押就是不要刑事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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