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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有哪些新的法律规定?

2023-11-09 09:23:49法律知识1

2018年有哪些新的法律规定?

政策法规|2018年颁布的国内十大政策法规

关税保证保险。

关税保证保险是指企业提供由经银保监会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 关税保证保险与海关税款担保作用相同,能够在海关税收得到有效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纳税企业的税收担保成本。 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也无需向银行申请保函,采用关税保证保险单即可办理海关事务担保。 2018年10月31日,海关总署与银保监会联合对外发布了《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2018年第155号),将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从之前的10家直属海关扩大至全国。 《关税保证保险单》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证照分离”改革。

2018年10月10日,《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发布。 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探索推进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8年12月25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这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上门讨债法律新规定?

  一、上门讨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二、诉讼的优势在哪里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三、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018去澳门签证新规定?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8年4月30日正式发布新政策,对外国游客进入澳门的签证管理有所改变。持有前往澳门的签证的外国公民,将能够在澳门最多停留30天,受理的签证类别包括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居留签证和探亲签证等。

高铁带啤酒新规定2018?

啤酒可以带上高铁

1、啤酒可以带上高铁,高铁的安检很严,不过对于酒水等饮料却没有很大的限制,只是限制了携带数量。在铁路部门对携带物品的规定中,没有明确限制酒水的携带,但不能直接携带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并且在数量上也限制了只能携带20瓶酒。在火车站可以办理酒水托运。

2、托运的酒水范围如下:含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药酒和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酒。啤酒不属于铁路限制运输的危品范围,很多火车都是在车上售卖啤酒的,您可放心携带。但是规定上是限量的,一个人可以带多少,都有严格的规定的。

3、如果乘客携带了啤酒上高铁,最好将啤酒进行统一打包,这样不容易散落在各处。携带的啤酒,事先就检查好密封性,避免出现有酒水外漏弄脏车内环境。如果携带的啤酒是玻璃瓶,一定要轻拿轻放,避免因为磕碰导致玻璃瓶碎裂,这样也可能会扎伤其他乘客。

单位自管公房承租法律新规定?

法律规定员工获得的单位分配的自管公房只可以用于自己居住,不可以用于出租或者是出售。 很多人对于单位自管公房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其实这是一种租金比较廉价的房子,国家之所以会建造这种性质的房子,主要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员工的住房问题,虽然说现在很多城市都有自管公房,但是想要申请到这种房子是必须要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就是说及时跟相关部门申请了此类房屋,也不一定代表就能够获得租房的资格。

民事新证据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的陈述,如原被告向法庭所作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视听资料;

4、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1)、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2)、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新的证据的规定增加了新证据的构成要件,新证据的规定会对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把握产生了一定的影像,扩大举证内容的范围和形式,也为案件的进行提供了积极的辅助。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提供,经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举证期。

2018年深圳货车限行新规定?

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

深圳限行限号的禁止范围是所有的非本市核发的机动车牌照车辆。不过大中型的营运客运车辆不受限行限号的禁止。如果有特殊情况,外地车需要提前申请,不过每个月只有一次机会。还有其他特殊路段有特殊限行: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行驶。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小型货车在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行驶。

三、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行驶。

四、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具体细致明了的限行还要根据现时的交通告示为准,回答希望给广大货车司机带来帮助!

新的法律法规最新规定?

1.

对未成年上网加以管制,防止网络暴力

2.

强化国家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各级单位对未成年受到侵害的报告义务。

3.

校园建立防欺凌制度,不得隐瞒重大欺凌事件。

4.

详细规定家长不得虐待、不能伤害、不得利用孩子违法犯罪等十一项禁止行为

2022年新规定的法律都有哪些?

一、2022民法典新规定最新版本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二、民法典中对于夫妻财产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1年新规定的法律都有哪些?

2021年,中国国家出台了许多新的法律法规,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新规定:

1. 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个人权益、婚姻家庭、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统一的规定。

2. 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了网络欺诈、网络诈骗、侵害个人信息等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3.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数据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等环节做出了严格规定,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

4. 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对于英雄烈士名誉权的侵害列入民事行为范畴,并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5.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简化税制、提高个人所得起征点以及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以减轻纳税人负担。

6. 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工资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的规定,增加了对于劳动强制性措施的限制等内容。

以上仅是部分重要法律法规的新规定,每一项新规定具体的内容和影响也各有不同。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前往相关政府机构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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