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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理

2023-11-09 06:41:25律师案例1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如果发生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停车并兄老立即停止驾驶机动车。如果您已经在路上行驶,应该尽快找到安全的停车位,停车并关闭发动机。

2. 等待交警的到来。如果您被路面交通管理人员查获,应该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等待交警的到来。在等待的过程中,不要离开现场,也不要试图改变饮酒后驾驶的事实。

3. 接受酒精测试。一旦交警到达现场,他们会要求您接受酒精测试。如果您拒绝测试或测试结果显示您的血液酒精浓度超过了规定的限制,您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4.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您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法律后果。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总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接受法律制裁,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镇尘喊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御野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喝酒开车处罚标准很严格吗

喝酒开车处罚标准: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含游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相关法律把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情况分得非常清楚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至80毫克为饮酒驾驶。80毫克以上为醉酒驾驶。这是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标准。醉驾在刑事责任谈扰的量刑上,也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一至六个月的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磨斗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对两次酒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次修正)第91条第一款规定了对再次酒驾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哗,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搏蔽乱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酒驾的危害

一、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二、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三、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基档断距离、速度。

五、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我国法律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酒驾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是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最新规定。施行时间是2011年5月1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次修订前均没有规定两次酒驾如何处罚,只有两次醉驾如何处罚的规定,2011年对《刑法》进行了第八次修订,并把“醉驾“写入《刑法》,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罪状给予刑罚,“醉驾“入刑的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和醉驾的处罚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第二次修订后对酒驾的处罚更加严厉。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正《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个版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比如下: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缓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携哪搭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辩拿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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