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赌资的法律条文
收缴赌资的法律条文 仅供参考:
如果对于赌博者依照刑法规定予以惩处,对这些财物可以依照刑法第64条的规定予以没收
对查获的赌资、赌博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按照规定出具法律手续。对查缴的赌具和销售的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一律依法予以销毁。严禁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赌资、赌具、赌博违法所得孝碧以及违法行为人的其他财物。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
最高院关于对设定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覆
(法复[1995]8号1995年11月6日释出施行)
贵州省高阶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设定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当参赌者要求退还所输钱财时,设赌者以暴力相威胁,甚至将参赌者打伤、杀伤并将钱财带走的行为如何定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设定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以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5〕2号 2005年1月10日公布施行)
二、突出打击重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要通过专项行动打掉一批赌博团伙、窝点,铲除封堵一批赌博网站,查破一批赌博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赌博违法犯罪分子。其中,重点惩处赌博犯罪集团和网路赌博的组织者、和赌球赌马等赌博活动的组织者以及巧桐举参与赌博犯罪活动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在专项行动中,要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依法办案,准确认定赌博犯罪行为,保证办案质量。对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无论其是否参与赌博,均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以营利轮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无论其是否实际营利,也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对通过在中国领域内设立办事处、代表处或者散发广告等形式,招揽、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构成犯罪的,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对具有教唆他人赌博、组织未成年人聚众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犯赌博罪等情形的,应当依法从严处理。对实施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单位资金、挪用特定款物、受贿等犯罪,并将犯罪所得的款物用于赌博的,分别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同时构成赌博罪的,应依照刑法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要充分运用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以及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用于赌博的本人财物和犯罪工具等措施,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铲除赌博犯罪行为的经济基础。要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对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检举、揭发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宽处罚。
要严格区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与群众正常文娱活动的界限,对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并只收取固定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得以赌博论处。对参赌且赌资较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给予劳动教养;违反党纪政纪的,由主管机关予以纪律处分。要严格依法办案,对构成犯罪的,决不姑息手软,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理的,不得打击、处理,不得以禁赌为名干扰群众的正常文娱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3号2005年5月11日释出 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路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路、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路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路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2008年6月25日释出施行)
第四十三条 [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路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路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路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网路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通字[2010]40号2010年8月31日公布实施)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网际网路、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讯、资料,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路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网际网路接入、伺服器托管、网路储存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体开发、技术支援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资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网际网路接入、伺服器托管、网路储存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体开发、技术支援、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资料、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
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三、关于网路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路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定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
公安机关收缴作案车辆的法律条文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刑事案件 作案交通工具收缴法律条文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而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往往在侦查阶段就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所用的器具作为犯罪工具予以没收,笔者认为这样做是不正确的。
我想查条法律条文 有相关的规定
*** 罪的法律条文 这一罪名针对同性 *** 的行为。在中国目前还没有这个罪名。在我国, *** 罪的客体只能够是女性。客体是男性不被看作 *** 罪。如果男性遭遇到其他男性的性侵犯,如果导致伤害,可以归类于故意伤害罪。如果是针对未成年男性的性侵犯,可以归类于侮辱妇女儿童罪。针对男性强行发生性行为是我国刑法立法面对的新课题,目前这方面的讨论很多,但是未曾进入人大动议的程序。
求关于离婚的法律条文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惩治贩毒的法律条文 刑法第347条专门规定了惩治贩毒的条款。。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 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福利待遇的法律条文 福利待遇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义务之外为职工的生活提供的便利和优惠等。
劳动者福利待遇范畴包括:
1、 出差津贴
出差外地的人员根据相应级别均可得到该项津贴。
2、通讯费用津贴
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职位给你提供相应的通讯费用津贴。
3、节日慰问金
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员工都会得到此项津贴,此外女性员工在三八节还会得到专项津贴。
4、祝贺慰问金
员工结婚、生日、有小孩诞生或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送上祝贺、慰问金。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年还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
我国一般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是加班工资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适合儿童的法律条文 教育法
未成年保护法。
房产过户的法律条文 条文太多多了,推荐你本书:办理房产过户案件法律依据(办案依据丛书)中国法制出版社。
我给你列举些法条的名称你就知道有多少了。
一、产权取得 类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1999年3月15日)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2001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7年12月29日)
2.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01年4月4日)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2001年8月15日)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4月22日)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17日)
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式的通知
(试行)
(2001年4月23日)
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7月20日)
行)
(1995年9月8日)
关于住房超标准按商品房计价的实施办法
(1998年1月12日)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
度的规定
(1998年5月12日)
北京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
(2001年4月11日)
3.转让取得产权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2001年8月15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
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
(1995年6月23日)
公证程式规则
(2002年6月18日)
4.赠与取得产权
公证程式规则
(2002年6月18日)赠与公证细则
二、权属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2001年8月15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2001年8月29日)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
通知
(2002年3月27日)
建设部关于颁布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公告
(1997年11月12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
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4月12日)
三、税费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1951年8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99年8月30日第二次修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
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12月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
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1986年9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986年9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1997年7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1997年10月28日)
关于契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8年3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
批覆
(1999年9月16日)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1999年7月29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
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2000年11月29日)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
题的通知
(2002年1月31日)
四、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契约已载明借钱借房的房产纠纷
不宜确认为房屋买卖的批覆
(1987年4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德成诉邓崇勋房屋买卖纠纷一
案的批覆
(1988年3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欣然、任桂香与邓志荣房屋买
卖纠纷案女口何处理问题的函
(1989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范怀与郭明华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问题的覆函
(1992年7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玉彬诉万县市中意皮鞋厂房屋
买卖纠纷案如何处理的覆函
(1992年8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1992年11月25日)
五、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字)
(2000年9月13日)
收缴赌资的法律条文包括:《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非法赌博,以非法手段牟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碰散亮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买卖彩票,以及其他非法形式赌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笑宽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中公安机关予以罚款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非法赌博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的罚款,应当立即缴纳。未依法缴纳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私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聚众打牌赌博的,以非法手段获得赌资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赌博行为,依法予以追缴赌掘敬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出具的罚款决定书,须于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实行罚款、罚款追缴、强制执行三种办法之一。
根据《中华中码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顶住担任“”主持人、赌客、庄家或者代庄的人员,负有收缴赌资的法定职责,不得不收或者私分赌资。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聚众赌博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收购、倒卖、储存赌具,情节较轻的,处拘役或者罚金;情卖带哪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样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或者提供赌博器具的,行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总的来说,涉及到赌博活动的收缴赌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应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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