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施工单位将劳务分包给个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2023-11-07 03:41:15法律知识1

施工单位将劳务分包给个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民事责任

因分包合同无效,如果发生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者造成总包合同工期延误等问题,总包单位应向业主承担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而总包单位却难以从分包人那里得到赔偿。业主依法有权单方面解除总包合同,并追究总包单位的违约、赔偿责任。

总包单位将失去分包工程所提的管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总包单位由此收取的管理费则属于非法所得将被人民法院依法收缴。

行政处罚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止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用工责任

如分包人不具有用工资格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若招用的劳动者发生伤亡事故或分包人未支付劳动报酬,总包方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一)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合法的风险。

《建筑法》第29条及《合同法》第270条均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从民法原理看,业主将一项工程交于总包单位施工,是基于对总包单位的综合履行能力和水平审查后的信任。

因此,不仅总包单位拟分包的事宜需事先征得业主同意许可,而且对工程主体结构部分必须由自己施工。

尽管在不少工程项目中,业主招标文件及总包合同中均明确规定不许主体分包,但总包单位却仍行分包之实,将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出去。

由于分包管理失控,给施工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合法带给总包单位法律风险。

(二)转包及肢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风险。

转包、肢解分包、分包后再分包都是法律上的禁止性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少数施工企业为赚取几个点的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

成立项目经理部后实际上仅派一两个人到工地参与管理,完全由转包的一方施工,工程合同工期、质量及安全受制于转包方,总包方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三)挂靠或允许他人借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风险。

在当前竞争激烈建筑市场中,有些不具备资质而有地方人脉关系的企业和个人,以挂靠总包单位名义进行投标活动,中标后向总包单位交上几个点的“牌子费”后自行组织施工。

由于自身技术和管理不能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由挂靠单位造成总包企业重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风险十分巨大。

(四)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缺漏必备的条款的风险。

依法成立的合法合同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

分包合同签订的如何,不仅关系到分包合同的履行和总包合同的履行,还涉及到发生纠纷后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的重大问题。

有些施工企业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总包与分包之间相互扯皮,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

(五)以包代管的风险。

在分包管理中,不少分包单位总体实力较弱、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且普遍不高、人员构成复杂且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如果总包单位忽视分包管理,工程极易出现安全和质量事故,风险巨大。

在此情况下,总包单位难以摆脱由此发生的重大法律责任及风险后果,不仅要依法向业主承担分包工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缺陷问题及违约、赔偿的连带责任,还要承担行政处罚。不仅如此,还将严重损害总包单位良好的市场信誉、形象等无形资产。

(六)业主指令分包风险。

对于业主仅对某专业承包商信任的特殊专业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其指定分包是合理的。但也存在业主考虑自己的关系将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介绍给总包单位的现象,而总包单位碍于情面被迫接受将部分工程授予他人。

由于这种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是靠业主关系进来地,拒不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是项目的“特殊公民”,当工程质量和进度出现问题时,总包单位往往碍于业主情面不能采取处罚措施,因而对项目经营构成风险。

法律风险是属于什么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交易中,多由金融创新引发法律滞后而致。有些金融行生工具的创设就是从规避法律的管制开始的。

法律风险的特征?

法律风险的特点如下:

1、发生原因的合法性或约定。

2、发生结果的强制性。

3、发生领域的广泛性。

4、发生形式的关联性。

5、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法律依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防范投资风险的出资人的法律监督机制和防范经营风险的所出资企业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

法律风险有哪些?

1、违规风险:违规,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是行业规定的行为。

这些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称为违规风险。

违规行为经常是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为其表现形式,这些行为的后果最终都会受到国家的追究和制裁。

此类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损失巨大,甚至导致一个企业的死亡。2、怠于行使权利的风险:

怠于行使权利,主要表现为不积极主动的行使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从而发生了本不应发生的不利后果。

典型的情况就包括怠于行使诉权,从而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受到法律强制保护的法律后果。

3、违约风险:违约,即违反约定的行为。违约行为主要发生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按交易双方的约定进行交易是其主要外在表现形式。这类风险最终往往是以承担违约责任而告终。

当然,违约风险有可能会导致己方损失的扩大,也有可能会导致己方损失的减少。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4、侵权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最容易侵犯或被侵犯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新品种权等等)、商业秘密、股东权益、劳动者权益等等。

5、其他行为不当引发的风险,主要是指除上述4类外的其他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风险分为几类?

1、公司设立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公司设立失败、瑕疵、无效法律风险、公司章程违法风险、股东出资不实风险、资本构成违法法律风险、虚假验资法律风险、股权结构不合理风险等。

企业在设立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往往会为企业健康运行埋下隐患,并导致公司成立后内部纠纷频频,而有的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就产生了纠纷乃至公司无法成立。如发起人出资不足或者抽逃注册资本金,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出资权利瑕疵等引发的纠纷以及设置虚拟股东引发纠纷、隐名出资人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解散过程中,涉及公司清算、债务承担等也会引发大量纠纷。刑法上涉及的罪名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等。

2、公司法人治理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风险、小股东非法控制公司风险等。

公司成立后各类内部纠纷一直是公司治理要面对的核心问题,如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会等发生的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东权益诉讼,以及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消的诉讼,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等等。

3、合同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合同履行法律风险、合同管理不当法律风险。

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最为常见的合同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常见的主要内容。合同风险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从企业的成立到企业的解散,从企业的对外经营到内部管理,可以说合同风险是渗透到企业每个环节,与企业的其他法律风险相互交叉。综合而言,企业最主要的合同风险当然是在对外经营过程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产生的纠纷,包括因合同主体存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等。

4、财税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经营资质管理违规风险、 信息披露违规风险、 统计资料报送违规风险、档案管理违规风险、财务管理违规风险、税务管理违规风险、资金管理违规风险、会计核算违规风险、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违规风险、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违规风险、关联交易违规风险、在国家经济审计中的违规风险、财务管理不当风险、资金管理不当风险、发票管理不当风险。

5、市场营销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法律风险、营销方案制订的法律风险、广告宣传的法律风险、市场竞争的法律风险。

6、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管理违规风险、合同制用工违规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违规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违约风险、培训合同不当风险、合同制用工管理不当风险、合同制用工合同文本不当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不当风险、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文本不当风险、员工信息保管不当风险。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直至员工离职,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人力资源纠纷已经成为制约企业有效管理的瓶颈,是和谐企业建设的难点,在企业改制中最为突出。比较常见的有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开除、辞退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职业病、工资和劳务派遣等劳动争议。

7、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商标权申报风险、商标管理不当风险、商标权转让风险、商标权许可使用不当风险;专利申报风险、专利管理不当风险、专利转让风险、专利许可使用不当风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流失等。

8、安全生产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风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风险、安全生产管理不当风险、警示标志不当风险、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管理风险、危险物品的管理风险、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风险、危险作业风险、劳动防护用品风险、重大危险源管理风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当风险。

9、资本运作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集资法律风险、融汇银行资本法律风险、委托贷款法律风险、股权融资运作法律风险、资产重组法律风险、企业分立逃废债务的法律风险、委托理财法律风险、融资租赁法律风险、管理层收购运作的法律风险、风险投资法律风险。此外,企业在对外投资、融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纠纷,从而成为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10、国际经营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进出口经营权资格中的法律风险、技术进出口中的法律风险、货物进出口中的法律风险、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法律风险、电子数据交换(EDI)中的法律风险、国际运输中的法律风险、国际支付与结算中的法律风险、国际贸易壁垒中的法律风险、国际贸易中的政治法律风险。

11、环境保护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排污资质风险、环境污染处罚风险、环境污染侵权风险。

12、与行政主体关系的法律风险

企业是一个市场主体,也是一个行政管理法律主体,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企业的各种市场行为、社会活动都要受到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管制;企业也因此具有各种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利义务的地方就有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国家赔偿。

13、诉讼(仲裁)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证据风险、时效风险、期限风险。

14、其他法律风险

主要包括:重大重要项目风险、传媒负面影响风险、文化和信仰风险。

法律障碍和法律风险的区别?

法律障碍就是法律空白纸,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而给现实生活和工作中带来无章可循的难题的障碍。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交易中,多由金融创新引发法律滞后而致。有些金融行生工具的创设就是从规避法律的管制开始的。

反洗钱风险是法律风险吗?

反洗钱风险是法律合规风险。

法律风险对信用风险的影响?

风险管理能力是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信贷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信贷机构面临的信贷风险某种意义上就是法律风险或者最终将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激增,信贷机构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很多信贷机构因为忽视法律风险的管理而给自身带来了巨大损失,法律是规范和严谨的,容不得半点含糊,有效提高自身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已经迫在眉睫。

商业风险法律规定?

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如下: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条是关于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

合同签订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某一方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利的,不利一方经常希望能够适用“情势变更”变更或解除合同,本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必须是不属于“商业风险”的,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才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事合同适用“情势变更”比民事合同更为严格,因为法院认为,从事商事活动的主体,比一般民事主体对于风险的预见和承受能力应该更强,因此对于属于商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依据情势变更制度变更或解除合同。对于二者的区分,法律规定如下,“商业风险属于从事商业活动的固有风险,诸如尚未达到异常变动程度的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涨跌等。情势变更是当事人在缔约时无法预见的非市场系统固有的风险”。

监事的法律风险责任?

监事的法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72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