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如何体现?

2023-11-05 12:37:50法律知识1

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章具有法律法律效力,所有的法律后果应当由签章单位或自然人承担。

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如何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简而言之,电子签名的签约主体、签约行为、不可篡改三要素确认之后,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文证据的效力法律规定?

关于公文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要区分情形,以国家机关公文为例,合法有效、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且现在的公文都有实施期限,在实施期限范围内有效。但是当公文属于行政范畴,在一定意义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一旦同法律冲突时,应按照法律执行。

什么样的电子签章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的要求有: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依据票据法相关规定,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

  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公司对外签章是什么章?

1

/51、公章:代表公司对外签章,比如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及公务使用,其作用象征企业的认可。

2

/52、法人私章:代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认可,一般不单独使用,与公章表示法人认可,或者与合同章一起合同签章,以及与财务章一起用于银行预留印鉴。

3

/53、财务专用章:公司资金收付用章,通常与YH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YH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主要与法人章一起作为YH预留印鉴,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财务资料代表公司对外签章。

4

/54、合同章:专门用于签订合同时使用,没有合同章的一般用公章也可以,但需要公章的不能用合同章。创业初期建议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5

/55、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时使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具备效力

云签章与电子签章的区别?

没有区别。云签章是电子签章系统的一类应用,是专门针对批量签章或在线签章操作需求而形成的解决方案。相比传统签章产品,云签章系统采用B/S架构模式,多线程并发服务设计,能够实现高性能的签章处理能力,可快速完成批量文档签章,满足客户大规模的签章应用需求。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授权制定法规与法律规定之间效力?

法律是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授权制定的法规也是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如果两者出现了冲突,那肯定得由人大常委会来裁决了。其实授权制定的法规往往是行政领域内急需制定相应法律调整相应法律关系,但是该类型的法律尚未列入人大制定法律的规划中或者基于其他考虑,因此人大常委会才授权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其效力自然不及法律的效力高,但是如果和法律出现冲突,自然得由人大常委会来裁决。

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

公司清算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

公司筹资的法律规定?

企业融资的要求的规定有: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71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