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
答: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第三条 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领导人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其任务是: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实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属于职业证书制度。
企业销售部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1.1项目管理目的
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管理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从结果管理到过程管理”的战略转换,深入精细化核算及划小核算单元、尽可能地降低项目成本、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规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在充分整合公司的人、财、物等资源的基础上,同时培养公司复合性人才为目的,公司对有关的项目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依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管理原则
1.2.1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管理委员会遵循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制的原则,利用相关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预定目标。
1.2.2项目纳入到项目管理范围,采购部门无条件回避采购,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办理。
1.3项目管理的适用范围
1.3.1被列为计划管理的项目具有跨部门(三个以上)、开发周期较长(一般超过3个月)、经费较大(一般超过50万元)等特点,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3.2项目管理适用范围:新产品开发项目、重大管理项目、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视觉系统制作、会务布展、户外广告制作发布、整套家俱制作、工艺礼品制作、设计及印刷、软件工程等公司所涵盖的所有项目的规范管理。
企业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办法对员工罚款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2008年1月1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而被废止,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无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请说明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此可见,家庭共有财产可以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
集体企业负责人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有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劳动者应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比例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总额较大则比例要小,如果总额较小则比例可适当大些,但是无论如何,劳动者补充赔偿的总额均不能超过损失总额的20%,以此来确定,才比较公平合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 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 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 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看你们单位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十八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小微型合伙企业中,出资但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在法律规定上应该拿多少股份合理?承担的责任是否与股份?
股份方面以你们股东当初的协商为主,原则上应该按出资比例获得股份,但是你们有其他协议的话按协议执行。
如果无协议则按出资比例处理。合伙企业所有股东都要按股份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技术入股首先要对技术进行估值,然后再确定占股比例,也是先协商,能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估值与企业资产比例获取股份。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A企业会计制度B总会计师条例C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会计?
企业会计制度,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属于会计法律制度。
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为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挡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