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顾问是什么级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顾问是什么级别?
级别不一定 1、所谓的顾问,一般就是“顾而不问”,就是说只为聘用单位提供各种咨询、各种建议、各种指导,但不会过问、参与具体的业余。
2、所以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法律政策研究室顾问的级别不一定,有可能是退休干部,也有可能是大学法律教授。无法确定级别。
伊春市区有政策研究室吗?
伊春有政策研究室,名称是伊春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叫政府研究室。
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属于哪个部门?
与办公室一样,是独立的内设机构,不属于任何部门;
1、法律政策研究室是承担综合性检察业务工作的业务部门。
2、法律政策研究室的主要任务是在检察长的领导下,进行法律政策和其他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发现、总结和分析检察实践中存在的法律、政策适用问题,提出对策性意见。
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担负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政策研究指导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担负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政策研究指导工作。
甘肃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人员分工?
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的职责。
(二)加强农村固定观察点在“三农”问题方面调查研究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参与部分省政府会议材料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省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及软科学研究力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制定全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咨询和建议。
(五)接受委托对有关部门、市县和企业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等工作;承办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承办机关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承办同国务院研究室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各省市区政策研究机构以及省内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策研究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经济研究处。
负责起草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承办中长期规划、国土资源、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和全省经济运行、投资、物价等宏观调控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三)农村经济研究处(甘肃省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
承办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农业、林业、水利、农民收入、扶贫开发、粮食安全、生态文明、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农村固定观察点在“三农”问题方面的调查研究。
(四)工业经济研究处。
承办全省工业、交通、能源、建筑、环境保护、产业政策、企业改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五)财经贸易研究处。
承办全省财政、税务、金融、商贸、消费、旅游、市场监管和对外开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六)科教文卫研究处。
承办全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七)社会发展研究处。
全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设、公共安全、就业与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社会稳定、廉政建设、外事、民族、宗教、民政、残疾人事业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八)信息研究处。
承办收集、整理、分析、编辑和报送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编辑和印发有关内部刊物;汇编重大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整理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和摘编报刊、互联网资料等;负责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政府研究室机关暂保留事业编制4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7名,处级领导职数1名。
(二)承担原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职责。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属哪个部门?
检察院的研究室就是检察院的一个部门,像反贪,公诉,办公室一样,负责的一般是组织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文章等。
政策和法律区别?
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1、概念不同
(1)政策是阶级、政党或社会集团为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以权威的形式规定的,在一定时期指导、规范人们活动的行为规则。
(2)法律是由国家制度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相比较而言,政策具有阶段性、灵活性和及时性,法律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成熟性。政策他们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他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2、制定主体不同
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党和国家机关,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3、建立的程序不同
法律具有稳定性,修改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政策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违反的后果不同
违反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政策要受党纪政纪处分。
深圳市政法委政策研究室级别?
深圳市政法委员会的政策研究室属于该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是一个职能性机构,负责开展政策研究、调研和咨询工作等。该机构级别为处级,领导班子由一名处级领导担任研究室主任,下设若干研究员、副研究员等实施人员。
其工作重点在于协助市政法委员会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创造性和民主性,保障和促进市政法工作的稳定有序发展。
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政策是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政策的优点?
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并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政策的类型?
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种类,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是我国法的一部分,是我国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