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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函 法律效力吗? 说明函和意向函区别?

2023-11-04 03:56:10法律知识1

意向函 法律效力吗?

意向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据意向书的内容来定。如果意向函已经具备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且一方已经开始履行意向书所载明的部分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意向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意向书中明确表示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者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正式合同确定的,该意向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说明函和意向函区别?

说明函是关于事件情况说明,关于情况说明的函。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种平行文。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意向函是国家、单位、企业以及经济实体与个人之间,对某项事务在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表明基本态度或提出初步设想的一种具有协商性的应用文书。意向函的作用:主要作用是传达“意向”,提请对方注意或供参考,可以约束双方的行动,保证双方的利益;意向书能反映业务工作上的关系,能保证业务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意向书可为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打下基础。意向书是协商过程中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意向性的使命。意向函不具有协议、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效力。

询证函的法律效力?

间债权债务的审计文书被广泛用于审计实践中。通常情况下,企业收到要求确认债权债务的询证函,财务人员将对双方企业之间的往来账目进行确认,如果数额一致,则予以盖章确认,如果数额不一致,即进行说明并盖章。并且,鉴于询证函往往采用审计业务中通用的格式,会有类似“只为对账并非请求付款”的表述,所以财务人员通常认为进行盖章确认无法律风险,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但现实中并非如此。

知晓函的法律效力?

有告知所产生的确定力,也可作为证据使用

公务函的法律效力?

公文中的函是用于公务的,公文中的函是依据机关单位职能所制发的,公文的函具有一定法律效力。

第一,公文函格式规范,如有文号,受文机关,秘密等级,公章落款等。私人信函没 有这些项目。

第二,公文函是联系公务活动的公务文书。

公函是正式的或官方的书信。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另外,还有用于慰问的慰问信、用于祝贺的贺信、公开发表的公开信等,实际上只要它们使用于公务活动中,也应划入广义的公函范围。函的使用比信的范围窄,但比较庄重、严肃。公函的内容往往比较重要,涉及行使权力,故行文郑重,具有完整的公文格式。

说明函的法律效力?

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律师函必须要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如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师的责任。

意向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意向书是国家、单位、企业以及经济实体与个人之间,对某项事务在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表明基本态度或提出初步设想的一种具有协商性的应用文书。  意向书的主要作用是传达“意向”,提请对方注意或供参考,可以约束双方的行动,保证双方的利益;意向书能反映业务工作上的关系,能保证业务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意向书可为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打下基础。  意向书是协商过程中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意向性的使命。意向书不具有协议、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效力。

抵账函法律效力?

抵账函只是一种债务履行方式,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旦签订,新债已经发生,此时基于抵债协议产生抵债物交付的请求权。但是,基于抵债协议发生的请求权并不意味着消灭原来债权,除非当事人约定抵债协议生效后原债权权利消灭,抵债物在完成交付(动产为转移占有、不动产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原债权仍然存在。

函的法律效力的依据?

有的。

声明函一经公示(登报、送达对方)既具有单方声明的法律效力。

律师函一般没有法律效力,而是一种警告,通过警告对方可能在法律上受到的处罚来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但是如果发函方在信中承认了不利于己方的事实,则在法庭上会有效力。

采购意向函可以反悔吗?

采购意向合同并不是受到约束的合同,采购意向合同通常只是采购方和供货方签署的有一定采购意愿和想法的相互约定的合同,这类合同并没有充分的约束力,采购方如果遇到更加合适的产品供应方,是可以反悔的,也可以不履约,同样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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