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事档案认定工龄的法律依据?
依据人事档案认定工龄的法律依据?
人社部有一个解释规定:档案年龄与身份证不一致的,以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年龄为准。
更改名字的法律依据?
改名字的法律规定主要参加下面几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辽宁省的工龄认定的法律依据?
一、2019最新法律规定工龄是怎么认定的
工龄是职工在某企业中从参加工作起第一天,连续工作至现在的时间。一些企业在职工薪金中增加了“工龄补贴”,有的是按工龄(年)计算,有的是按工龄(月)计算。补贴的标准也各不相同,都是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定的。
二、工龄审核的依据
(一)大中专毕业生派遣通知书。
(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原始登记表。
(三)转业及复转军人入伍通知书,退伍通知书。
(四)职工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历年调资表。
(五)农转工依国家建设征地招工录用农转工人员审批表。
(六)城镇临时工1979年4月27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依原始入社证明,街道开出的入社或参加劳动服务公司的时间证明。
(七)1982年前参加工作的无招工表,依原始招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八)国家精减下放人员再次参加工作,依档案内原始审批手续或领取退职费的凭证。
(九)乡村医生凭从医期间的原始记录及正当调动手续。
(十)民办教师凭从教期间的原始记录及正当批准录取手续。
(十一)随父母遣返回乡落实政策人员凭《遣返人员复查批示表》。
(十二)从外地调京人员(随军家属)凭北京市人事局或北京市劳动局批准进京证明、外省市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十三)公私合营人员凭档案原始记载。
(十四)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凭原始记载、历年调资表及付处以上工作证明。
三、工龄认定的申报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区职介中心、区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承办人员携带申请人档案和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二)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区职介中心、区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承办人员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清户手续。
员工离职要求工龄补偿有法律依据吗?
其实关于工龄补偿在法律上是支持的,但是也是需要看是在什么情况下,下面简单的讲解下。
一般都是一下几种情况:
1、双方同意可以随时处理劳动关系的终止。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当你建议辞去工作时,你可以在离开工作后立即离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雇主不办理离境手续,可以在不签发离境证明或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
3、用人单位没有违法情况,但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30天后,雇主不为您办理手续。它不给你一个营业额证书,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一般是需要提前30天,雇主没有违法的情况,直接递交辞职信就走,这次是你违法,直接经济损失给雇主,雇佣你的费用,你得承担。在支付雇主的损失后,你可以要求雇主为你办理辞职手续。如果雇主没有合作,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兵龄是否算工龄,有什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规定: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哪些应急预案依据法律法规发生更改?
一般是意外发生的,比如海哮、地震、火灾等会发生改变。
法理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区别?
1、含义不同
法理具体表述为“公约公信公行、公行公约公信、公信公行公约”。由于法理本身,就是法约的约定、广普周知和实施程序法案,因而可以统称之为“三公法案”。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本质不同
法理是母法与子法之间的法学议题的发生因循关系。
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作用不同
法理作为法的渊源,目的在于弥补法律规范的空隙。因为法律无论如何详尽,也不可能把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社会现象都毫无遗漏地加以规定。法理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国家把法理作为最后适用的法源。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村规民约的法律依据?
村规民约法律依据是:
村规民约是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的,必须依法而治,目的是填补法律的空白,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一种规范,决不是村民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 然后约束全体村民。但村规民约不得与我国的宪法,法律相抵触。
那怎么才能做到与法律不抵触呢?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因此,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村规民约的制定履行监督和审查责任,确保村规民约在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下执行,也确保村规民约的合法性。
所以说,村规民约的初稿应该在乡镇政府审查以后才能交由村民大会来表决。
我国历史上,村规民约源远流长,它的特点是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具有地域性特点。农村的一些麻烦事,有时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用法律手段解决程序复杂,需要的时间长,还会引发其他矛盾,而单纯的道德审判,又缺少约束力,效果不佳。而如果用村规民约来约束,就介于了道德和法律之间,就可以做到赏罚分明,用全村人的力量来制衡一些个别人的不规范行为。
如今社会,我们还需要继续拓展村规民约的适用领域,建立以德高望重的人为主体村规民约监督处罚组,让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自觉地执行,村干部和党员要带头,将这个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约谈的法律依据?
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约谈工作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询问、勘验、检查、搜查、传唤、拘留等措施,而约谈则属于其中的一种措施。而《公安机关约谈工作规定》则进一步对约谈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约谈的程序、内容、方式以及约谈记录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约谈。总之,约谈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种措施,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其法律依据是有明确规定的。
遛狗的法律依据?
有此项规定,宠物犬饲养人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其实就包括给狗狗加颈圈和绳子。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 中国对于养犬有明确的养犬的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规定: 1.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5.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6.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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