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概念? 民事法律效果?
民事法律概念?
民事法律是指以调整民事行为和民事关系为主的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相对应,其主要特征是用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即所涉及的当事人是平等的,跟职权因素无关。
譬如订立合同、婚姻继承,涉及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知识产权保护等都是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
民事法律效果?
民事法律行为共有四种: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事件定义?
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那些客观现象,也就是这些事实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或控制的。依据我国民法,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事件有:
(1)自然人死亡的事实。自然人的死亡能够引起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等。
(2)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事实。如地震、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导致保险合同所附条件的出现,引起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赔偿关系。
(3)时间的经过的事实。在一定条件下,时间的经过可以引起一定的请求权的发生和消灭。
民事法律立法过程?
答:中国民事基本法和其它单行的民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定程序制定。单行的民事法规一般由国务院及其各部委负责制定和修改。地方性的民事法规,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制定和修改。一般经过草案的提出、审査、讨论,通过和颁布几个阶段。
什么是民事法律?
从事民事行为必须遵守的法律。包括《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
民事法律的核心?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以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易言之,法律行为是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它既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也是民法的重要调整手段。
它通过赋予当事人自由意志以法律效力,使当事人能够自主安排自己的事务,从而实现了民法主要作为任意法的功能。
民事法律知识?
是公民在处理日常生活事件中应该了解的基本法律常识。
什么叫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法律行为,从学理上讲,它是指目的在于发生民法上的后果,并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具体的说,就是基于意思表示而设立,变更或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指公民或法人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与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就是经济类的案件,而非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刑事案件
民事法律适用时间?
一、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
(一)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
这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皆有的要件。因我国仅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即有效)要件,没有对成立要件作出明确规定,而后公布的合同法对两者稍做了区分,所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可以概括为:
1.有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共通要件因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而有不同。在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即告成立;在双方法律行为,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例如,买卖的价金以及委任的授权事项等,须能确定。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
这是指法律对某些法律行为的特别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行为皆有的要件。
1.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三)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
法律行为的成立,表意人必须受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擅自变更和撤回。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就是意思表示的成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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