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应得到怎样赔偿?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应得到怎样赔偿?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是无效的,给职工造成损害的,职工有权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数额以职工受到的实际损失为准。
劳动者在工作其间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需要怎么赔偿?
确有这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只能自认倒霉,如果损失较大,而又违反操作规程,而且企业对员工,又进了专业培训,员工又取得了证书,持证上岗,企业的用工流程合法合理,那么就是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企业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很多的企业选择放弃,也可要求员工赔偿,造成损失的百分几,但一般企也只是意思一下,罚点钱,不论事故原因如何,企业本身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如,安全教育,安全员的配备,安全设施……,总有漏洞,事闹大了,安全事故小组进入车间,有些东西全暴露了。整改,停产整顿……企业真的亏大了,有个同事下料时,把两种不同的液体原料混装在一起,至使企业损失一百多万,挨了顿骂,没发的工资扣了,被企业辞退,在说钱赔多了,员工也没有呀,必定是事故赔偿呀!
法律规定劳动者入职多久用人单位必须购买社保?
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已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自进用工单位起一个月内,用工方必需完成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手续,并办理各项社保上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也不例外,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如果没交可以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特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特点。
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县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这种特点区别于一般的平等主体特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区别于一般民事特点的调整范围。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否需要赔偿?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也没有赔偿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1条,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作出什么赔偿呢?
只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才需要赔偿。损失需要员工举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怎么办?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休病假”?
我理解这就是变相裁员,说明企业经营上遇到了困难。作为员工,如果不想呆下去,就谋出路吧。如果愿与企业同舟共济,就坚持下去,并竭力与企业共渡难关,争取到重上正轨那一天!
劳动者权利保护及赔偿?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往往是弱势的一方,怎样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第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第三,试用期不再随便使用《劳动合同法》第19,20,83条。
第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一违约金条款限制劳动者辞职。
第五,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第六,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内部的规章制度约束和处罚劳动者。
第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赔偿。
第八,劳动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凭证,转移档案和保险关系。
第九,劳动合同终止,也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第四,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等可以及时拿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该依法建立雇佣关系,也就是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一种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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