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酒后撞人后逃逸交警管吗?
电动车酒后撞人后逃逸交警管吗?
交警肯定会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生事故后继续逃逸,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并承担所有责任!
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撞人后并逃逸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首先,我们所说的逃逸一般情况是明知事故发生,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处罚如醉酒无证等)离开现场。
这里面逃避责任就不说了,关键在于明知,这个事故虽然对方可能知道你摔倒,但你车辆与对方车辆没有直接接触,且还存在一定距离,作为正常人来说很难会认为这个与自己有关系,然后选择留下(当然,专业的不谈),因此如果这个地方把对方离开的行为认定为逃逸的话对于每个人来说要求太高,你需要有专业处理事故的水平才能开车,这显然是苛求,所以一般对于这种没有发生碰撞的,认定逃逸很少。
然后回到事故中,双方车辆的确还存在一定距离,对方的车速也不快,一般性电动自行车在未发生碰撞的情况下,采取刹车摔倒多数有两点,第一车速比较快,第二采取刹车的时候选择捏死刹车,作为二轮的特性,肯定摔。如果地上是湿滑路面或者有湿滑的道路标线,那是百分百摔。所以我个人觉得这个事故你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但对方肯定不属于逃逸,责任的话主次也差不多。
最后,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并不是所有驶离现场的事故都属于逃逸,也不是所有因果关系的事故,对方都有责任。
酒后驾车撞人轻伤逃逸不承认喝酒怎么办?
本身逃逸就是全责,酒后驾车也是全责,承不承认都一样,承认了酒后就要去蹲号子,谁会承认?再说对你也没什么好处。
又不是他承认了酒后你就赔多点。不过肇事逃逸要抓在当场,如果两个人都离开就没用了,至少刚发生事情要马上打交警来备案,其他就是警察的事,等人找到了叫他陪你就是了,反正是他全责酒后逃逸怎么处罚?
酒驾逃逸的处罚办法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刑法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具体的刑罚根据肇事者造成的事故严重性及影响程度来判定。
1、肇事后逃逸,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情形,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他人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逃逸的情形,依法判处肇事逃逸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致使他人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致人死亡的情形,依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销毁证据等,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撞人后逃逸怎么处理?
答:撞人后逃逸的,对肇事者的处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则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逃逸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人后打了人在逃逸构成什么法律责任?
题主你说的这个要分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所谓“逃逸”其实仅仅是指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者当场没有跑后面才逃避法律责任则不可能构成逃逸。
再说“逃逸”刑法理论和司法解释是有观点分歧的,司法解释原文是“逃避法律追究”构成“逃逸”,刑法理论认为只要当场不救助被害人就是“逃逸”。
具体举例就是,比如高速上撞人以后不逃跑原地等交警,但是也不报警也不救助,按司法解释就不是逃逸,而按刑法理论这就构成逃逸,司法解释侧重于保护社会秩序,而刑法理论侧重于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孰优孰劣此处暂不评价。
还有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容易理解错误,需要特别强调。“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法定刑升格条件,普通交通肇事罪在三年以下处刑,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则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处刑。此处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必须是在先前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再逃逸致人死亡的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举例说明,比如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而后逃逸致重伤人员死亡的只构成普通交通肇事罪,而不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因为先前肇事致一人重伤的时候并未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后逃逸致重伤人员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把“逃逸”又当做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又当做“逃逸致人死亡”法定刑升格情形的构成要件则属于双重评价。
再如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此时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后逃逸又致重伤人员死亡的,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酒后肇事逃逸几天定性?
酒后驾驶汽车发生了车祸,然后你还肇事逃逸,那么你逃逸的第一时间就会被定性为肇事逃逸罪,这是交通法的法律法规上写明的。
所以我们无论是不是酒后驾驶,出发生的交通事故之后,一定不能肇事逃逸,肇事逃逸之后的事故判定一般都会非常的严重,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必须坐牢。
酒后单方事故逃逸认定?
就是你驾车造成事故之后逃逸了。而且根据调查,你是酒后驾车。
酒后撞车逃逸怎么处理?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酒驾和肇事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案例: “喝酒不开车,我现在才是真的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是后悔已经晚了。”2月12日,在南江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的询问室内,因酒驾撞人致死且逃逸的33岁男子凃某说出了他在2019年第一条感悟,也是最沉重的感悟。 据了解,上有老人下有小孩的凃某是家中的顶梁柱。多年来,凃某一直在外务工,只有春节期间才能回家好好陪伴家人。2019年2月11日,凃某来到亲戚家团年,晚饭期间,凃某架不住亲戚朋友的劝酒。当日19时,凃某酒后驾车离开。19时47分许,当凃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南江县长赤镇野正路处时,撞上横过道路的行人何某(75岁)。 当看到躺在马路上一动不动的老人时,惊魂不定的凃某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六神无主的凃某不敢联系家人,只能漫无目的地逃窜。 当日20时,南江交管大队事故中队等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现场查看,被撞老人已经死亡。 为尽快抓获肇事逃逸司机,南江县交管大队立即组织人员根据沿途天网视频监控查找线索,一边对事故地点进行勘查走访,经过近6个小时的奋战于2019年2月12日1时许在南江县傅家乡街道将凃某抓获。民警在对凃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其结果为31mg/100ml。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涂某还涉嫌无证驾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南江一男子酒驾撞人致死 逃逸近6小时后被抓获
南京小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开车的时候撞了人,除了会被吊销驾照,被判罚款,还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又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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