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章的概念? 法律规章的意义?
法律规章的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规章的意义?
1、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
2、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3、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4、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5、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条例属于法律还是规章?
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条例是国家机关为控制或调整国家生活中某些方面的准则而使用的立法性手段,是基本法律制定以前的单项法规,又是制定以后,贯彻实施之前的具体化,细则化,从而保证基本法律的具体实施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在实施过程中与法律的效力一致。
条例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违反它就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拓展资料:条例作为文种意义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用来对机关、团体的组织、职权、工作、活动及成员的行为,对某一重大的事项办理做出比较全面、系统、原则的规定的法规性文件。(《新应用写作》)是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用于规定比较长期实行的调整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准则与要求,或用于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某些专门人员的任务和权限等内容的规范类公文。
现行的公文处理实践中条例、规定、办法等法规性质的公文和与法规性公文联系比较紧密的命令、决定、决议、通告等公文,距特殊的法定效力仅仅次于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党政机关依照法律运用法律的规范形式,将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予以肯定,具有法律条文和党政机关公文双重属性,即有法律的指导作用,又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成为机关、单位、个人在有关方面的行为准则。特点,内容的法规性
条例是国家机关为控制或调整国家生活中某些方面的准则而使用的立法性手段,是基本法律制定以前的单项法规,又是制定以后,贯彻实施之前的具体化,细则化,从而保证基本法律的具体实施。条例一经颁布实施,其所涉及到的对象,必须依条款办事,否则将要受到法律、行政或经济的处理。
时效的稳定性。条例一经颁布实施,在一个相当长时限内,对其所涉及的对象行为起约束作用。
地方规章低于行政规章吗?
低于行政规章。
我国的法律体系框架从高到低排列顺序如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由全国人大通过。法规由国务院一或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规章是由地方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政府或政府办发布。
地方规章低于行政规章,仅高于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规章哪个大?
地方规章比地方政府规章大。1.地方政府规章仅仅是政府制定、公布、实施的各种规章,属于政府的管理范畴。而地方规章是地方性质的行政法规,是由地方政府在全国基本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依据爱国统一民主科学的现代化原则所制定、公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性质。 2.可以这样理解,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向下的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但它的制定必须符合司法机关审查和法律的监督,而地方规章则是地方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制定的每个地区的管理规范,为了保护地方特色,地方政府在落实全国法律的前提下,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的行政法规,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和约束力。
行政规章是法律形式吗?
行政规章是法律形式。
行政规章是中国法律层次的一个划分。它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规章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法律和规章制度区别?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的区别?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务指定--《广东省XXX法》
规章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颁发
制度--是适用内部管理
条例--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广州出租屋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哪个法律效力更高?
主体不同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地方性行政法规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3. 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个直属机关(央行、审计署等)制定。法律效力不同在三者中 行政法规效力最高 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未明确规定 但国家设定了裁决机制。遇到具体效力冲突由人大常委或国务院裁定。但根据《行政立法法》第八十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及第八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全县范围内实施。从法律推论来讲,地方性法规高于行政规章。能力有限,供参考。
地方规章谁制定?
地方性法规由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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