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兵称什么? 秦朝法律的代表?
秦朝兵称什么?
秦代军队的平时编制,大体和统一前的秦军相同。由于历史资制的不足,具体编制情况很难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
一般说来,步兵的编制分为六级,即:
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
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
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
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
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
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人。其中,“二五百主”也称“千人”,属中级军官。
骑兵的编制,以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情况看,很可能是四骑一组,三组一列,九列一百零八骑为一队,并能属战车六乘。
高级将官有:
太尉,为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太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秦朝的太尉职务与汉朝的太尉相当,但不列于三公,地位较低,与卿相若。护军都尉,执掌军政,统领诸将。属官有中护军,领军史,掌禁军,参与武将的选补事务,遇将军率军出征时,则驻该军监督军政。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另置上将军、将军,为临时职务,有大征伐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
秦朝法律的代表?
秦朝的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
一方面,因为秦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
另一方面,秦朝法律制度,是在法家思想的强烈熏陶下,由法家代表人物或深受法家影响的政治人物制定出来的,在整体风格上法家色彩极为浓厚,
主要特色:
1、法自君出,君主独断。
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使皇帝成为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的最高主宰。据史籍记载,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自称为始皇帝,改"命"为"制",改"令"为诏,使之成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规范。同时,他"昼断狱","夜理书",把行政、司法也都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维护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权威,是秦朝立法、司法的首要原则。
2、以法为本,严刑峻罚。
"法治"和"重刑"是法家的基本主张。从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秦始皇执政以后,把法律、法令推到治国的最高位置,长期的法治使法律、法令在秦朝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权威性。在推崇"以法为本"的同时,秦统治者也把"重刑"原则推向极端,对全国实行空前严酷的刑罚统治。大历史上看,秦朝刑罚种类繁多,行刑方法之残酷,为其他各朝所莫及。"法治","重刑"也是秦朝法律制度的基本特色。
3、治道运行,皆有法式。
为实行"法治",秦始皇朝统治者极为注重立法工作,立法的范围不断扩大,法律规范也越来越细密。从现存的历史资料看,秦朝的法律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等各大类,内容涉及军事、外交、皇室警卫、社会治安、商业、金融、手工业、农田水利、司法诉讼等各个方面。事无大小皆有法式也是秦朝法制的基本特色。
4、法令由一统,民以吏为师。
为了使法律、法令能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得到贯彻和施行,秦朝鼓励并要求全体臣民学法、知法,规定为官者必须通晓法律,民众学习法律则应"以吏为师"。这也是秦朝法制的特色之一
秦朝发布法律了吗?
有的,秦朝法制是指自商鞅变法以来,在长期政治实践中,秦统治者不断把法家理论运用到法制建设之中,秦律有着律仍保护奴隶制剥削制度、继续实行轻罪重罚、注意运用法律调整经济关系。形成了秦朝法律制度的一系列制度。
秦朝重视法律的背景?
当时周礼为基础建立的政治框架遭到破坏,秦王重用法家商鞅,利用严刑峻法达到令行禁止的目的,从而让秦国上下团结一致,后来居上。最终由秦王嬴政一统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
秦朝时期都有哪些法律?
秦法共计23大律,2683条法条,23大律分别为:军功律,农耕律,市易律,百工律,游士律,料民律,保甲连坐律,刑罚律,厩苑律,金布律,仓律,税律,徭役律,置吏除吏律,内史律,司空律,传邮律,传食律,度量衡器律,公车律,戍边律,王族律,杂律。
秦朝法律有多严?
秦朝法律很严苛,例如陈胜,吴广因大雨耽误了戍守渔阳的日期,所有人按律法就要被杀头,所以陈胜,吴广才揭竿而起,
秦朝法律制度特点?
1、法自君出,君主独断。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使皇帝成为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的最高主宰。据史籍记载,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自称为始皇帝,改"命"为"制",改"令"为诏,使之成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规范。同时,他"昼断狱","夜理书",把行政、司法也都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维护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权威,是秦朝立法、司法的首要原则。
2、以法为本,严刑峻罚。"法治"和"重刑"是法家的基本主张。从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秦始皇执政以后,把法律、法令推到治国的最高位置,长期的法治使法律、法令在秦朝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权威性。在推崇"以法为本"的同时,秦统治者也把"重刑"原则推向极端,对全国实行空前严酷的刑罚统治。大历史上看,秦朝刑罚种类繁多,行刑方法之残酷,为其他各朝所莫及。"法治","重刑"也是秦朝法律制度的基本特色。
3、治道运行,皆有法式。为实行"法治",秦始皇朝统治者极为注重立法工作,立法的范围不断扩大,法律规范也越来越细密。从现存的历史资料看,秦朝的法律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等各大类,内容涉及军事、外交、皇室警卫、社会治安、商业、金融、手工业、农田水利、司法诉讼等各个方面。事无大小皆有法式也是秦朝法制的基本特色。
4、法令由一统,民以吏为师。为了使法律、法令能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得到贯彻和施行,秦朝鼓励并要求全体臣民学法、知法,规定为官者必须通晓法律,民众学习法律则应"以吏为师"。这也是秦朝法制的特色之一。
为什么秦朝之前称秦王?
因为秦朝之前没有出现大一统国家,也就是说没有皇帝。嬴政是第一个皇帝,始皇
秦朝的妃子称自己什么?
秦始皇统一天下,始建皇帝皇后称号。
帝祖母曰太皇太后,帝母曰皇太后,嫡(妻)曰皇后。妾皆称夫人。
古代女子对地位相对较高的人,最常用的自我谦称,就是“妾”。比如妻子对丈夫、媳妇对公婆的称呼,或作为下属的妻室,对丈夫的上司的自称,自称“妾”是最正常的。也包括口语化的“妾身”“贱妾”。女儿对父母则自称为“儿”,这点和男子对父母是一样通用。
先前的判例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权利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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