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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如何认定?

2023-10-30 01:36:54法律知识1

车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如何认定?

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价值认定的法律依据?

一、 侵权责任法物品价值的确定依据

侵权责任法物品价值的确定,是依据物品的实际价值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造成了侵权损失的还需要进行清算处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依据本法第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包括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等的侵害,本条是指对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所造成损害的计算。财产权益是民事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权、知识产权、股权以及虚拟经济中的财产权利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

二、具体计算方法

(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

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

(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损失计算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是一种以价值为基础和依托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既包括人身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利,其人身权利指权利与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如署名权等,亦为精神权利;其财产权利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以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等权利,因此也为经济权利。因此,知识产权是具有财产和人身权利结合的一种复合性权益,财产权属性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对侵害知识产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侵害他人股权等财产权的损失计算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广义的股权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的股权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权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侵害股权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事实认定的法律依据?

1、此处的描述应该是“事实认定”与“法定适用”,因为法律不存在“认定”一说,而仅仅是“适用”问题,我们无权“认定”法律。

2、事实认定:是指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诉讼程序中,通过当事人的举证、相互质证等阶段,最终由法官和陪审团确定案件事实的过程。通过事实认定过程,确定的事实将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和基础。

3、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4、衍生一个问题,即“法律责任的认定”,在具体的法律事实中,运用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认定责任的大小。

汽车摇号政策下法院如何认定车辆所有权?

首先,机动车,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虽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机动车进行了强制登记。但是,公安机关的机动车强制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并不是《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登记。所以,机动车登记的车主并不一定是车辆所有权人。对此,公安部早在2000年的相关《复函》中作出了相同的结论——“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其次,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机动车不是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因此对于机动车的所有权变更,《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换句话来说,即使没有进行登记,车辆买卖的当事人之间转让车辆所有权的行为也发生法律效力。只是未经登记的物权变动,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甲方将机动车出售给乙方,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甲方又将同一辆机动车抵押给了丙方,并与丙方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此种情况下,乙方虽然取得了该机动车的所有权,但由于没有办理登记,所以不能对抗丙方的抵押权。丙方就该机动车仍可以主张行使的抵押权。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车辆挂靠关系等情形的大量存在,所以,为了证明你车辆所有权的归属,除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等书面的证明文件之外,建议提供出资购买机动车的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直接证证据。仅凭着“机动车所有人”一栏列明的是自己,而没有其他证据的话,结论是:无法主张自己就是争议车辆的所有人。

林木价值认定的法律依据?

林木价值的认定依据:《林木价值规则》,

车辆盘查法律依据?

车辆盘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

本规范所称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勤务过程中,为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而依法采取的盘问、检查等行为。

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因情施策,确保安全。

车辆型号划分的法律依据?

车辆型号划分的法律依用途分类 按GB/T3730.1--2001《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执行。

怎么查询车辆所有权?

1 交通民警(包括交警机构下属的车管所)可以查询。

2 律师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询。

3 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以查询。

4 除了以上3条外,任何人都不可能随便查询他人车辆。

车辆的登记车主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如何认定车辆所有权的归属?

如实际出资人承担了购车费用且车辆已交付,车辆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实际出资人。原因:

物权取得须合法;物权取得的方式必须合法,如买卖、赠与、继承等,在登记车主与实际出资人对车辆归属有争议的情况下,因实际出资人承担了购车费用并且获得该车辆,其取得的方式具备物权须合法取得这一核心要件,

交付是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动的要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车辆行驶登记仅是行政管理手段,不具备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复函》中也支持了这种观点。

机动车辆被称为特殊动产,其特殊之处在于,一般动产以出资购买后实际支配使用为权利宣示,而车辆因上路行驶前须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行驶登记,导致行驶登记这样一个被赋予公权力认可的行为被看作是车辆的权利宣示,但车辆还可能出现由他人出资购买的情形,因不似房屋之类不动产有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登记为权属公示,故多发权属争议。

违法会销的认定及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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