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有没有隐私权? 明星隐私权的界定?
明星有没有隐私权?
明星的隐私权确实是比较小。但是明星除了自己是明星之外,也是一个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做的小事也会被放大,所以更应该谨言慎行。
明星的一举一动不仅可以代表他们自己,有时候会影响身边人、旁观者,最直接影响的就是他们的粉丝。而现在明星粉丝年龄都比较小,如果明星能以身作则,达到正面效果,对未来一代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所以说与其说明星没有隐私权,不如说,明星的一举一动已经不单单代表个人。
明星隐私权的界定?
名人隐私权主要是指与新闻自由的冲突和平衡问题。 “名人”的隐私权要加以限制,主要是他们因知名度获得的荣誉和利益应通过一定的代价来赎买。
从法理上说,权利的限制往往与公共利益有关,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限也不例外。这主要是考虑到,“公众人物的事业不仅是他们自己的,也是社会的、公众的,公众有权了解他们的事业及与他们的事业有关的个人情况”。
我认为,没有一个标准可以准确界定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界限。实际上,隐私权所保护的是公民私人生活信息的安宁,宣扬这种信息(无论是否加以主观评论)本身即可构成侵权,而公众人物隐私权受到限制是因为他的职业或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强烈的公共属性,只有赋予社会大众必要的知情权才能保障公众在此之上的合法利益。
明星的隐私权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一个人想知道明星的住址,不一定要通过媒体,还有其他很多渠道。就如2004年的“冯小刚抽人事件”中,如果《明星》周刊就此发表的声明属实,并未刊登明星详细住址,就不构成侵犯冯小刚的隐私权。
app隐私权限的法律解释?
app应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自己的营业范围,不得随意窃取个人隐私,客户个人隐私受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个人或者app都不得随意侵犯
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一、公民隐私权法律规定
(一)《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四)《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侵权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1. 侵权隐私权是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合法个人隐私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侵害隐私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侵犯个人私人生活隐私、侵犯个人通信隐私、侵犯个人数据隐私。2.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一般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公开道歉等。在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违反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3.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保护个人隐私已经成为社会和法律关注的焦点,各个国家和地区也建立了相应的隐私法律体系,人们应该增强个人保护意识,妥善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公民隐私权法律规定?
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三、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宪法》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3、《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6、《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隐私权的概念和法律规定?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具体而言,隐私有三种基本形态:个人私事;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个人私事是个人的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动态的隐私;个人信息包括人的体重、健康状况、婚恋、政治信仰及宗教形态等无形的、静态的隐私;个人领域则指身体、个人住所、行李以及通信等有形方面的隐私。
侵犯女生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具体规定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侵犯隐私权的相关法律和处罚:
1.《民法通则》第120 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2.《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
有关隐私权的法律条文?
1、宪法的有关规定。
宪法第38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是人格利益的集中体现。宪法对人格尊严的规定,为我国日后完善隐私权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是宪法对公民私生活免受干扰的规定。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民法的有关规定。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里再次提到人格尊严,为司法解释留下较大余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再次强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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