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出资证明范本?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范本?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设立日期;
3、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4、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货物出资的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以得出货物出资是合法的,但是出资的实物必须通过合法的评估。
怎么查询公司股东出资情况?
可以登录当地工商局官网查询。 登录官网——点击网上办事——点击企业查询——输入企业名称——即可看到详细信息 例如:查询河南鼎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浏览器,在网页输入河南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属于哪个省份,开头输入哪个省份)。
2、点击进入工商管理局主页。
3、进入主页后,在右上角有个网上办事,点击进入。
4、进入网上办事,在左下方又一个企业查询,点击进入。
5、进入以后,显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公示系统,在下方输入你想要查询企业的全称(全称一定要写对,否则查询结果会有失误)。
6、查询到以后,能看到一些基本信息,接着点击进入。
7、就能看到股东出资人详细信息了。 拓展资料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3、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公司股东劳务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不可以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形式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显然劳务不属于非货币财产,而且难以用货币估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与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不同,公司法实际是不允许公司股东用劳务出资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关于这个问题,我做了一下整理,公司股东可以选择货币或非货币两种出资方式,《公司法》《最高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就公司出资进行了列举性规定,整理如下:
一、 股东出资方式
现在公司的注册资本采取认缴制,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可以选择货币或非货币两种出资方式。
(一) 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是股东出资方式中最常见的方式,货币出资并不必须出具验资报告,但货币应按公司章程约定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二) 非货币出资
股东使用非货币出资主要应具备三性:合法性、可转让性、可评估性。股东可以下列非货币出资:
(1) 以实物作为出资,常见的实物出资有房屋、车辆、设备等;
(2) 知识产权;
(3)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可以将使用期限拆分出资);
(4) 股权出资;
(5) 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公司股东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与股东出资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
(1)债权出资问题
实践中,工商总局对于普通债权的出资持有否定态度,不予登记。但债权具备非货币出资三性(合法性、可转让性、可评估性),理论上可以作为非货币出资,如以依法可以转让的无记名公司债券出资的,或者所出资的债权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实现的,可以认定为出资有效。
(2)违法犯罪所得出资问题
关于以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出资是否导致出资无效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观点,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不能直接要求公司退还出资额,而是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即追缴出资人已经取得的股权,剥夺其股东资格。
(3)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问题
原则上原所有权人有权取回。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公司可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此种情况,原所有权人只能向出资人请求赔偿。
(4) 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问题
公司股东不得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如土地上设定的权利负担为抵押权,则该土地不能进行出资。但如土地上设定的为地役权等权利负担,不能一概认定该出资无效,应当由法院指定在合理期限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解除的,视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希望这个对你有价值,谢谢
公司股东以什么形式出资最有利?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每年都要认缴出资吗?
公司股东不是每年都要认缴出资的。
公司股东在其营业执照的时候,会有一个认缴金额,而且会有一个认缴期限,只要在认缴期限前,把认缴的金额全部缴纳,齐全就可以了,并不是说每年都需要扔掉的,什么时候缴纳都可以,只要在认缴到期前交纳齐就可以了。
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怎样退出?
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通知协商让其退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其退出。
房屋实际出资人法律规定?
第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二,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包括全部出资和部分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三,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帮助已婚子女购房,或一方父母全部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若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时(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以购房协议的签订人、房款的缴纳人为出资者自己的子女为证),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或全部出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若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时(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以购房协议的签订人、房款的缴纳人为出资者子女的配偶一方为证),可认定为是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或全部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但有书面约定证明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除外。
公司股东到期不出资能处罚吗?
公司股东到期不出资是否能够进行处罚,要看公司内部或者是《公司章程》是否约定,如没有约定,公司是没有处罚权的。在认缴资本制度下,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以对被未的股东进行催缴,如还不进行缴纳。就可以通过公司的股东会解除该股东的。如股东只是部分为未缴,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对股东权利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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