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法律分级? 元朝财政的特点?
元朝法律分级?
中国数千年的历史更迭中,大部分的朝代都是由汉人统治的,但是元朝时期,统治政权则是由北方的游牧民族所建立起来的。在这个朝代,因为统治者是蒙古族这个少数民族,所以汉人的地位并不十分高,再加上草原文明与中原文明也有着很大的区别,所以导致元朝时代所采取的政策与其他朝代都颇为不同。
尽管我们如今一直倡导"56个民族是一家",但是在元朝时期,实行的却是非常严格的民族等级制度,这种制度也被后人总结为"四等人制"。蒙古族的统治者按照他们征服其他民族的先后顺序,将元朝的民众分为了蒙古族、色目族、汉族和南族。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作为少数民族的蒙古族,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权统治,所以采取民族互相压迫和分化的方法来治理国家。
"四等人制"的出现
元朝虽然是由一个少数民族所建立起来的王朝,但是在这个朝代,我们中国的领土得到了极速的扩张,也因此元朝成了一个多民族聚集、幅员极其辽阔的国家。在忽必烈以前的统治时期,当时国家内已经有了民族的差异,但尚且没有形成完整的四等人体系。因为蒙古族是一个非常喜欢征服其他国家的民族,他们善长征战也是热衷于战争,因此在忽必烈管理国家之前,当时国家主要的精力都是在进行统一和征服,所有国家重要的活动都和军事相关。甚至是在元世祖忽必烈继位的早期,这种四等人制度也还没有确立。
在元世祖执政的早期,政府是由一大批汉人来支撑的,当时忽必烈的僚佐有90%都是汉人。虽然在那个时期,蒙古人已经享有了一定的特权,但是还没有出现明确的四等人排序。之所以后来忽必烈会建立这种民族歧视分化的政策,主要是源于1261年的一场叛乱。
作为中原人,骨子里一直有看不上少数民族的习性,因此即使国家已经被蒙古人建立起来,许多汉人内心里依然是不屈服的,甚至一直在暗暗筹备,准备推翻蒙古人的统治,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李璮叛乱。
原本忽必烈并不歧视汉人幕僚,甚至在继位之前就招募了大量的汉族人士进入他的幕府,希望这些幕僚能够协助他去管理一些重要地区的事务。而这些汉人幕僚也不负忽必烈所望,在治理方面也做出了卓越的成效。在汉人的辅助下,忽必烈踌躇满志,大有一展天下抱负的理想。
在忽必烈成功继位之后,这些原本被招入的汉人幕僚不仅没有受到歧视,还掌握了最主要的权力机关,但是这些心有傲骨的汉人不甘于屈居蒙古人之下,因此联合起来发动了李璮之乱,对于元朝初期的政治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在这场之中动乱,许多忽必烈较为信任的幕僚都牵涉其中,因此忽必烈对于汉人的幕僚开始有了疑心和戒备心,但是因为汉人对于管理国家比较有经验,而且从政能力也比较强,所以行政事务都离不开汉人的参与。因此,忽必烈不得已只能继续任用汉人,但是同时他又开始重用色目人,让色目人与汉人之间相互牵制。
这场动乱对于汉人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在这场动乱之中,忽必烈的重要谋臣被杀,也间接加深了蒙古人对汉人的猜忌,因此一大批地方汉人官僚开始大权旁落,统治者不再让任何汉人担任政府机关的重要工作。再加上治理国家时,不同民族之间经常会有很多分歧矛盾,为了解决矛盾政府不得不想出一些治理办法,而在审理案件时,都会不自觉偏向某些民族,这种"四等人制"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发展形成,最终在忽必烈统治末期,元代的"四等人制"度正式确立。
"四等人制"形成原因
四等人制度的形成是一个缓慢且潜移默化的过程,它是由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成的,而不仅仅只是因为一场内乱。李璮叛乱只是四等人制度出现萌芽的一个引子,而不同民族之间所产生的包括政治、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因素,才是促成这种民族压迫制度出现的原因。
1、政治因素
在蒙古族建立了元朝之后,对于统治阶层来说,他们的统治就与以往的蒙古国完全不同了。在这个时候,不仅统治的民族增加了很多,而且各种民族问题也开始出现。作为统治阶级的蒙古族,因为一向重武轻文,所以臣民受教育的程度并不高,蒙古族人普遍的文化水平都十分有限,而且当时元朝人口有将近6000万,但是蒙古民族却只有50万,所以在人口数量蒙古族并不占优势。
如果蒙古人想要按照前面朝代那种科举途径来进入统治阶层,那么他们能进入统治阶层的人数必定会极少,而如果统治阶层大部分都是其他民族的人,那蒙古族的利益势必很难得到保证。因此,不管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科举上,元朝的统治者都给了蒙古族人极大的特权。
不仅如此,在国家的许多法律条例上,蒙古族人都享有优待和特权。这种政策使得元朝的政权被牢牢掌握在了蒙古族人的手里。"四等人制"的建立主要也是为了加强蒙古族人对元朝的统治,而从效果上来看也确实起到了这种作用。当时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各级官吏基本都是由蒙古族人担任,而且蒙古族在全国地区内都拥有特权,这为蒙古元朝的政权建立多加了一层保障。
中国历代的君王都会采取多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统治,巩固自身的地位,四等人制便是蒙古族人用来维护自身统治的一种策略,虽然形式上虽确实有压迫其他民族的嫌疑,但是这种政策的兴起,主要还是为了能够维护元朝的政权。
为了提高自己作为统治阶层的地位,元朝的统治者都十分拥护四等民制,再加上对各民族实行分化的政策,确实能够遏制其他民族的发展,有力地维护了自身的统治。因此,这种制度才在元朝长期盛行。其实在任何一个朝代之中,统治阶层都不可能与平民处于平等地位,总是会有一些特权阶层的存在,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2、文化因素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文化都是支撑起内部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整个国家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国家的文化不仅能够反映其精神面貌,也对其发展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而文化因素也是导致元朝统治者确立"四等人制"的重要影响因素。
早在西周时期,在中华这片土地上就产生了夷夏的理论。夏自然是指华夏民族,夷则是华夏民族对于周边其他民族一种带有贬义的称呼。作为汉人,自古以来就有一种优越感,认为少数民族都是不开化的蛮族,而在元朝时期,因为统治者是少数民族,是汉人所轻视的夷蛮,所以许多汉人都不服从蒙古族的统治。
当人们对元朝的统治阶层有意见时,就会用夷蛮的观点对其进行攻击。自然非常不利于统治阶层的统治,这种心理文化观念的根深蒂固,使得汉族与其他民族之间必然存在许多差异,而这些差异又是在各个民族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所以也很难去改变。
蒙古族实行的草原文化和牧民生活方式都让汉人十分不适应,而蒙古族又推行了一系列与原来不同的制度,所以导致汉人们就更加难以接受,因此在汉人群体中必然会有反抗者的存在,统治者也势必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治理上,作为国家统治者自然会偏向于自己的民族,而其他民族的文化势必会被视为异类,再加上元朝统治者本身就并非中原人,在入主中原之后又遭到了来自汉人的强烈反抗,当然会对汉人本身就存在不满的心理。
在元朝建立政权之初,各项制度的建立都是汉人参与到其中的,因此导致了汉人与南人的政治地位并不相同。而色目人因为最早屈服于蒙古族的统治,在蒙古建立全国政权过程中也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因此在文化方面,蒙古人和色目人联系更为密切,自然位置要较汉人和南人高。
3、社会历史因素
在元朝时期,统治阶层所采取的这种"四等人制",其实并不是元朝首创的,就早在辽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当时女真族在建立政权之后,在兵权和财权的用人方面,开始出现明显的民族优先制度。他们最优先任用的是女真族,接着是渤海族,契丹族次之,最后才是汉族。
因为国家的政权是由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所以为了能够巩固自己的统治,也为了有实力去抵御来自其他民族的冲击,因此在国家的建设的过程中,统治者都会采用一定的措施,利用可信的人才来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元朝建立后的"四等人制"也是如此。这种制度在一定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对于原本辽这种用人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综上可知,四等人制这种民族制度的形成,既受到了当时政治因素的影响,也和文化的推动息息相关,更与当时的历史发展背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这一政策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成果,并不是单一某种元素所促成的,元朝实行这种四等人制可以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四等人制"度的影响
元朝所实行的这种四等人制度,在元朝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所体现,也给元朝这个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带来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首先,因为元朝统治者采用的这种四等人制是一种不公平的民族等级制度,所以使得许多处于较下阶层的民众遭受到了很多不公平的待遇,不仅在心理上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是一种灾难,而且也让许多下层百姓都对元朝的统治产生了厌恶的心理,从而导致了元朝内部多个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经常会爆发矛盾,导致社会局势动荡不安,给元朝的统治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最终使元朝出现了无数民族起义斗争。
虽然元朝的这种民族制度给了各民族关系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但是在维护元朝大一统方面,这种制度所产生的作用却是不可磨灭的。这主要需要从当时的历史背景进行分析,当蒙古刚刚结束各地政权混乱的局面,建立起了元朝这个政权时,表面上虽然国家已经和平统一,但是在行使政权的时候,元朝统治阶层却难免会遇到诸多困难。
因为统治阶层的扩大,使得元朝统治的民族比以往要多得多,人员关系也更为复杂,各个不同的民族和阶层交织在一起自然会引发诸多矛盾,此时元朝统治者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稳定住局势。想要从一个乱世过渡到一个和平时期,就必须要采取一些较为强硬的措施,如果元朝这个少数民族想要把政权牢牢掌握在手里,自然要在政治方面给予蒙古人特权,让更多蒙古人参与到政权之中。
在初期这种民族等级划分,确实对稳定全国局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只是在特殊时期所能采取的特殊政策,一旦在和平时期继继续实行,势必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从中华民族的发展上看,这种四等人制度在实行之后,加强了汉族与不同民族之间的日常联系,不同民族之间的通婚现象也大大增加,蒙古统治者所奉行的游牧文明也与中原地区的农民农耕文明相互碰撞吸收,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融合过程,也丰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所以在这方面来看,这种制度的形成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形成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元朝财政的特点?
元朝是以铁木真、忽必烈为首的游牧民主创立的,因此以畜牧为主,经济单一,无所谓土地制度,并试图把耕地都变为牧场。大臣耶律楚材建议不如保留汉人的农业生产,以提供财政上的收入来源,这个建议受到铁木真的采纳,并逐渐创立元朝赋税制度。
元朝赋税制度主要有税粮和科差两项。
税粮南北不同,北方分为丁税、地税;南方则沿袭南宋旧制,按地亩征收两税。
科差行于北方者,包括丝料、包银和俸钞三项。南方科差则有户钞、包银。但包银在元代施行时间很短。
元朝马镫的特点?
元代,而不说是宋元时期,因为钱纹是元代盛行的标志性图案。同时,我们还可以以钱纹两头饱满出锐角的如意纹图案作为佐证,因为相类似的元青花纹样不胜枚举。 抛砖引玉-----元代马镫鉴赏
在封建社会的礼制下,可以使用龙纹器型的人物都应与皇室有关,这件马镫也应与元代在云南的统治者有关,由于尺寸较小,似适用于女性,或许是下嫁的公主坐骑的马镫?也许是忽必烈家的什么人?推测而已,有待考证,也有抛砖引玉的意思!
抛砖引玉-----元代马镫鉴赏
高13~宽11.6cm
写完此文,总觉得哪个地方不对劲,再仔细看马镫,哦!原来如果是螭吻的话,俩龙头应相对,这件马镫的龙头是相背的,而且是张口吐水,表现水波浪花是连续如意纹。今晨极早醒来,还在想着这马镫!我忽然明白了原来它是一个连绵不断的整体,龙--水波---大小浪花---明珠(钱文)的图案衔接,由小及大,由远渐近,它的“大”也就是两条图案相接之处的明珠,明珠内涵的延伸---钱纹! 抛砖引玉-----元代马镫鉴赏
还有一个感觉,就是龙鼻中间的“节”,这种“节”的强调,也不断地在元代的器物中重复表现,比如瓷器中的高脚杯,在长长的杯脚中间有这样“节”,至于这样的造型内涵,我不得而知,但是很明确:这也是元代艺术品的一个重要特征之一。
元朝法律诗歌?
1.
闭门却扫谁与语,昼梦时作钧天游。自従四方多法律,深山更深逃无术。---- ?...
2.
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韩愈《寄卢仝》
3.
自従周衰更七国,竟使秦人有九有。扫除诗书诵法律,投弃俎豆陈鞭杻。----?苏轼《石鼓》
4.
颔须白尽愈落寞,始读法律亲笞榜。----陆游《秋怀》
元朝官帽特点?
元朝是蒙古族入主天下,其冠服制度自然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蒙古游牧民族特色。元朝官服有级别。
据《元史·百官志》及《元史·舆服志》记载,元朝政府规定承袭前代的规制,如冕服、公服、仪卫服色、器皿、帐幕车舆、鞍辔等等,都有严格的等第,下不僭上。
同时规定:“蒙古人不在禁限,及见当怯薛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等。对汉族官员来说,元代公服之冠,皆用幞头,制以漆纱,展其双脚。对于蒙古及色目人来说,其采用质孙官服制,这是元代的蒙制典型的官服。即蒙古人多把额上的头发弄成一小绺,其他的就编成两条辫子,再绕成两个大环垂在耳朵后面,头上戴笠子帽(钹笠冠)。
元朝龙纹头的特点?
元代的龙纹给人写实、非常凶猛的感觉,龙头、龙身、龙爪以及鳞片以及肘部绘画的非常写实。龙角画的形似鹿角,但又比鹿角来的更加尖锐犀利,沿着龙的后脑向后生长。龙的眼睛绘画的非常凶恶,龙口张开,露齿,吐舌,额头高而凸,两眼直视前方。
龙纹头部比身躯要小,头部较扁,龙须较短,龙一般光头无发或者几缕飘在后脑脖颈处。颈部细长,所以我们称元代的龙纹为“蛇颈龙”。龙肘绘画的细长而且弯曲,龙的指甲像是镰刀一样,撕裂感迎面扑来。爪为三,四,五爪不等,五爪较为罕见。
元朝的特点是什么?
元朝疆域特点概括:空前广大,横跨亚洲.
元朝z疆域面积广大,比前苏联的面积还要大,横跨欧亚两个大洲,而且是空前的,也有可能绝后。
元朝疆域空前辽阔。从今天的地理情况来看,自东部沿海到西部今新疆地区,从南部的南海地区到北面的西伯利亚大部,从西南的西藏、云南到东北的鄂霍次克海,都在元朝统一政权范围之内。
扩展资料
元朝的藩属国有高丽、缅甸、安南、占城及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与伊儿汗国等国。北有漠北诸部、南有南洋诸国、西有四大汗国。其中有两个直属的藩属国,即高丽王朝与缅甸蒲甘王朝,分别建立征东行省与缅中行省。西北方面,1268年窝阔台汗国的海都意图夺回汗位而联合钦察汗国与察合台汗国反元,史称海都之乱。直到1304年元成宗时期,元廷与这三大汗国达成和议,并与伊儿汗国一同承认元朝的宗主地位,成为元朝的藩属国,而元朝设立的行政机构(如行中书省和宣政院)也未包括这些领土。而且元成宗并赐伊儿汗国君主刻有“真命皇帝和顺万夷之宝”等汉文印玺,实质上也承认其独立性。到1310年元武宗时期,元朝和察合台汗国先后攻灭窝阔台汗国,于元文宗年间编纂《经世大典》时,将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与伊儿汗国作为元朝的藩属国。
元朝的政治制度特点?
元朝制度多沿袭金制,同时又有不少前代所不具备的特点。其中有的反映了中原王朝历代相承的传统体制本身的发展变化,如行省的设立;有的反映了被保留的蒙古旧制,如蒙古、探马赤军中的奥鲁(老小营)建置;也有一些是在这两者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如刑罚体系中某些不同于前代的变化,对吐蕃地区实行的政教合一的统治等。
元朝时期民族发展的特点?
元朝为维护蒙古贵 元朝铠甲族在全国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政策,把全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
这一政策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是对被征服民族的压迫和歧视.一方面,投降蒙古贵族的上层汉人仍能得到较高待遇;另一方面,处于社会底层的蒙古族平民依然是被奴役的对象.
但同时,元朝在民族文化上则采用相对宽松的多元化政策,即尊重国内各个民族的文化和宗教,并鼓励国内各个民族进行文化交流和融合.大元还包容和接纳外国文化,甚至能准许外国人在中国做官,通婚等.
欧洲著名历险家马可.波罗曾是大元的重要官员. 原因;民分四等是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民族文化上采用相对宽松的多元化政策是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元朝制度的特点和影响?
一、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行省制。行省制的特点是:
1、行省具有双重性,既是朝廷的派出机构,又是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这有利于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
2、行省制度既使权力集中于中央,又给地方留出了部分权力,达到中央与地方势力的平衡。
3、行省的领导体制是一署多员与长官节制相结合。这就有利于官员的相互制约,也即可以说是实行集体领导与民主集中相结合的领导方式。
4、行省权力大而不专,较成功地解决了地方势力坐大的积习。
二、元朝实行行省制的原因:
1、唐朝实行的节度使导致权利的分散国家动乱、宋朝时期彻掉所有武官官职全部由文官担任又太过绝对。总结历史经验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
2、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元朝时期我国疆域空前辽阔,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处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使大权收归中央。权利不分割,维护国家平稳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进而更好地对国家进行控制管理。
三、行省制的作用:
元朝的行省制度是秦以来郡县制的一大发展,它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对明清以及后来政治制度有深远影响,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一直保留至今天。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的接触和联系进一步加强,出现了我国历史上又一次民族融合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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