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慧乎晌起正式施行。
最新广告法修订草案4月24日下午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前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顷伍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什么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
新修订的《未成判携档年人保护法》
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即将在2021年6月1日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法内容由7章扩展为9章,新增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这两章,条文由72条增加到130条,在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保护、勤俭节约意识培养、网络保护方面,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压实了监护人、学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
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
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
2020年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掘乱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设计制作“两法”宣传教育海报,在全区各级学校、企事业机关单位、“青年文明号”单位、社区(街道)等地广泛张贴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据悉,全区各级共青团组织还将围绕“两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实践教育活动、“青春与法同行”普法宣传活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进校园等未成年权益维护活动,并制作推广一批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动画宣传教育片和一系列“普法”文创产品,有效引导未成年人不断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全社会重视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为“平安西藏”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强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取得新突破
建立了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全区2171名集中供养孤儿、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隐橘生活保障月均标准分别为1947.7元/月和1663.8元/月,2020年将全区26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首次纳入国家和自治区保障范围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
于2018年调整建立了自治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厅际联系会议制度,形成了关爱保护工作的部门合力,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
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等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
仅2020年一年,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共帮助无户籍留守儿童登记落户89人,帮助辍学儿童返校复学103人,指导各地为全区1.7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法律依据: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修改主要涉及:完善外观设计相关制度、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关于药品专利期限补偿、调整专利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修改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等。
三、2021年新的行政处罚法有哪些?
您好,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本次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具体法律条文由64条增加到86条,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为以后在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等诸多案件中如何厘清行政处罚与其他行政行为提供了法理支持。樱尺
新法明确了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新增了三种行政处罚种类。
1.通报批评,该处罚种类与“警告”的区别在于是否公开,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具有一定的公开性;
2.降低资质等级。比如驾驶证扣分“降照”等,通过降低行为资格,实质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某种行为;
3.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就是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限制或禁止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比如“终身禁驾”等。
(三)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解决了乡、镇、街办“看得见、管不着”的现状,为最基层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四)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时效延长至五年。
该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的执法时效为两年,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为五年。除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治安处罚法》规定的执法时效为六个月。
(五)增加“听证范围”,重新规定听证程序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该法第六十三条新增行政范围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因为新增的两种行政处罚种类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纳入脊历高听证范围,从而增加新的权利救济途径。同时,申请听证的时间从“三天内”改为“五天内”,同时明确五天为工作日而非日历天。
(六)明确法制审核范围,无审核不处罚。
该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作出处罚决定之前的法制审核程序,否则不得作出处罚决定。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2.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3.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首先明确了法制审核范围,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需要法治审核;其次“无审核不处罚”,法制审核成了前置必须程序;最后行政机关赶紧招聘通过法考的人员,是的法制审核“有编有人”同时也扩大法律人才就业。
(七)增加当场处罚(简易程序)和当场收缴罚款数额。
当场处罚个人从50元增加到200元;单位从1000元到3000元;当场收缴从20元到100元。
(八)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
该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烂渗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改“60日”惯例,新增30天,为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听证、法制审核给了必要的时间。
(九)明确电子送达文书、电子支付缴纳罚款等。
该法第六十一条明确电子邮件等网络形式送达处罚决定,方便法律文书送达;该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明确了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十)确定重大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疫情期间从重、快速处理制度;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法治、技术审核制度。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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