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一条款是哪项法律规定的?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一条款是哪项法律规定的?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一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第四条 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第五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请问职工请病假需要出具医院的证明这一条是什么法律规定上明确?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病假一定需要医院证明,但是单位索要医院证明是合理的,因为并非所有的疾病都需要请假(比如普通感冒或者高血压之类的慢性疾病),什么疾病需要请假,医院是专业人士,由他们来证明是合理的。当然,你有其他证据证明需要病假的,比如凭着诊断记录从常理判断就需要请假休息的病情之类的(比如急性传染需要隔离住院治疗,比如短暂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的疾病),可以和单位协商免于证明。
最后,作为请假人,对于单位的合理要求,建议予以配合。
给宾馆床单弄上血迹要不要赔偿!法律有没有说客人赔偿宾馆这一条?
弄上血迹不用赔偿,只是弄脏了而已,是可以清洗掉的,所以不用赔偿,如果把宾馆里的东西弄坏了,那肯定是要赔偿的,比如说灯啊玻璃啊电视啊等
在交通事故中,都说要保护弱者,那么哪一条法律提到保护弱者这一点呢?
法律没有规定要保护弱者,法律只是规定在交通赔偿问题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认定上,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扩展资料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http://www.kedong.gov.cn/zhuanti/sfj/zcfg/2017-06-12/7914_5.html
参考资料来源:http://cdjg.chengdu.gov.cn/cdjg/c113980/2018-09/25/content_5d05a62f471148f5a287a458bbef3a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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