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指定管辖是什么?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指定管辖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为宜
刑诉法指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我国刑诉法竖槐茄指定管辖的处理办法包括:
1、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2、上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明梁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余察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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