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订后劳动备案查不到?
劳动合同续订后劳动备案查不到?
针对你对劳动合同备案怎么查询的问题,劳动合同备案不能在网上查到,劳动合同备案不属于强制要求,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查询。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什么含义?
当一期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对你的工作比较满意,就会通知你续签第二期合同,为了表示慎重,所以发书面通知函给予通知。书面通知函的含义就是表示慎重和正式,是一种对员工的尊重。当然,你接到通知函后,可以自己评估决定续签或不再续签,因为在当今职场,自己有选择工作的自由。
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
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终止劳动合同前30天,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应在收到该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本部。 第十四条企业欲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期限届满前30天向职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回执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3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十六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第十七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合同内容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总公司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职工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第二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随时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总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给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关于劳动合同的续订与变更,提出劳动合同续订要求的一方应在合同到期之前多少天?
那要看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
如果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写明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那么就应该提前多少天通知。如果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旅行,那就属于违约。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员工就可以。哪怕是在合同到期的当天提都可以。
第三次劳动合同自动续订么?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自动续签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前两次都是有员工与企业经过平等协商之后而签订的,签订两次劳动合同,从第三次起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劳动合同应当是双方进行协商签订的,而不是自动续签合同了。
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
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开始算起。
劳动合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延长以终止原合同关系为前提?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延长以中止原合同关系为前提?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应当这么看!任何一个企业招聘人员和聘用人员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后根据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续签或者延长合同这项工作是以终止原合同为前提。
煤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和相关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依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方式:
(1)撤销合同。对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应予以撤销
(2)修改合同。对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应依法予以修改。
(3)赔偿损失。《劳动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依照该法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铁路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是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即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的规定,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补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补签劳动合同时应该签订日期应该是当日日期,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自用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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