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补偿费率? 什么是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率?
根据2021年3月3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玉环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玉政发〔2021〕4号)可知:
(1)粮油作物:含水稻、油菜、大麦、小麦、番薯、芝麻、玉米等,补偿标准为2000-5000元/亩。
(2)瓜果类蔬菜:含草莓、瓜类、甘蔗、茭白、大豆、花生等,补偿标准为4000-8000元/亩(露天蔬菜)、6000-12000元/亩(大棚蔬菜)。
(3)茎叶类蔬菜:补偿标准为3000-6000元/亩(露天蔬菜)、4000-8000元/亩(大棚蔬菜)。
(4)桃:水蜜桃一等补偿标准为450-560元/株、二等330-440元/株、三等220-320元/株、四等50-210元/株,桃苗3-5元/株。
(5)杨梅:东魁杨梅一等补偿标准为1120-1600元/株、二等820-1100元/株、三等480-800元/株、四等70-450元/株、杨梅苗5-7元/株。
什么是青苗补偿费?
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青苗补偿费。
在这四项补偿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由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即全体村民所有,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常见分配方案一般如下三种:
(一)将土地补偿费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
(二)村集体提留一部分,其余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三)全部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了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的分配,而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户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属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也就直接决定了能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
综上,农村土地征收与户口是有关系的。
云南青苗补偿费标准?
云南省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土地补偿费标为农用地6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5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每平方米粮棉地4元/平方米,蔬菜地6元/平方米元,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青苗补偿费应如何缴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此可见,青苗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青苗补偿费不属于按照国税函发〔1997〕87号文件规定应该征收营业税的情形,而按照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属于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则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1山东青苗补偿费标准?
土地征地在当前是非常常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土地征用后都可以获得高于原有土地的补偿,而且会有新的土地给予,不过补偿的具体数额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计算的,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很多人会选择对政策进行了解估算。那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计算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征地补偿款补偿标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在面对征地补偿事宜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去处理,如果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话,要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处理这些问题。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内容对于其他地区的朋友来说是不适合进行参考的,因为各地的补偿标准都是不相同的。
求问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如何入账?
企业取得青苗补偿费记分录:答:根据政府征地文件,补偿协议,付款凭证或者收据做会计分录借:在建工程贷:现金(银行存款)如果是电站占用土地,支付的青苗补偿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如果是筹备期间的费用,不能并入资产的,应计入开办费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会计分录注意事项:
1、会计分录的摘要一定要简洁明了,不能太复杂和难懂,这是做会计分录的第一步;
2、会计科目的使用一定要准确,不能乱用会计科目,更不要过渡使用会计科目;
3、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一定要保持连贯性和持续性,一个客户不能挂几个会计科目,不能随意使用会计科目。
武汉市青苗补偿费标准?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2021年征地甘蔗青苗补偿费?
2021年征收土地青苗补偿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补偿一两千一亩,有的补偿上万元一亩。因为各地发展水平不同,且种植的青苗也不同,因此,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征收土地青苗包括种植的蔬菜(如白菜、韭菜、西红柿、西瓜、马铃薯等),果树(如杨梅、柑橘、葡萄、枇杷、桃树、梨树等),林木(如杉木、樟树、松杂树、桂花树等),还有竹林、茶园、药材等,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政策文件。
山西省青苗补偿费规定?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长春市青苗补偿费标准?
对于征地黄花梨青苗补偿标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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