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的法律规定?
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则。超过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可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如果判决生效了,可以申请再审,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判决的错误。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属于程序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不超诉讼诉讼请求判决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在不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请求法院支持,是根据民法典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的规定而采取的。
如果对方有钱,拖着不还,如果千方百计想尽了办法,好说歹说就是不还,还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起诉是一个能够把钱要回来的好办法。
诉讼请求不明确被驳回的法律规定?
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包括:第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第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
1.
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
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为实现抵押权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1、实现抵押权的诉讼,民事诉讼法上称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属于给付之诉。
2、诉讼请求应当写为:申请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某项抵押财产用于清偿债务人所欠债务。 《民事诉讼法》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当事人未主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
不告不理,这是一条基本民事诉讼原则,诉权是当事人的权利,怎么告,原告说了算。
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以下规定: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而《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实践中,对逾期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笔者认为应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证据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这种现象仍较普遍,而对迟延提供的证据,绝大多数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从而无法作为定案的依据,有很多决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也不乏其中,如:甲持乙所出具的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乙返还欠款,一审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于是法院缺席判决乙应返还该笔欠款。
二审中乙向法院出示其返还欠款的证据(该证据足以证明返还欠款的事实),但原告拒绝质证,针对这种情况,法官是按照法律事实维持原判,还是按客观真实发回重审,根据证据规则,法官只能以被告举证不能为由维持原判,导致当事人因举证超过时限而败诉。
2、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按照该规定,法官应当将影响认定事实和法律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释明,在充分体现该规定的优越性的前提下,通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实现公正永远是审判工作追求的终极目标。
如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起诉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又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而现行法律规定这两种诉请属竟合之诉,当事人不变更诉讼请求,只能支持其中一项诉讼请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告诉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是十分必要的。
3、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只能在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案件有关的诉讼请求之前提出。
如果在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案件有关的诉讼请求之后,原告可以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那么当事人之间的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就会循环进行,严重影响审理期限。
因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不予准许。
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在进行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时候,我们需要在一定的时间的期限内进行增加,一般是需要在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案件有关的诉讼请求之前提出。
另外,在进行增加诉讼请求的时候,我们是需要已经掌握好新的证据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增加的。
不做无法实现的梦名言?
1、梦想只要能持久,就能成为现实。我们不就是生活在版梦想中的吗权?——(英国)丁尼生
2、一个人可以非常清贫、困顿、低微,但是不可以没有梦想。只要梦想一天,只要梦想存在一天,就可以改变自己的处境。——(美国 )奥普拉
3、人类也需要梦想者,这种人醉心于一种事业的大公无私的发展,因而不能注意自身的物质利益。——(法国)居里夫人
4、不要怀有渺小的梦想,它们无法打动人心。——(德国)歌德
5、梦想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心底,使我们的心境永远得不到宁静,直到这些梦想成为事实才止;像种子在地下一样,一定要萌芽滋长,伸出地面来,寻找阳光。——(中国)林语堂
6、一个人的理想越崇高,生活越纯洁。——(爱尔兰)伏尼契
不做无法实现的事名言?
1.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2.一切都靠一张嘴来做而丝毫不实干的人,是虚伪和假仁假义的。 —— 德谟克利特
3.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 ——麦金西
4.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陆游
5.伟大的思想只有付诸行动才能成为壮举——威·赫兹里特
群租有无法律规定?
目前无全国性的统一规定。
各自地区有相应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群租进行了界定,明确了群租相关各方责任,并强调建立群租综合治理机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不做无法实现梦下句?
不做无法实现的梦,不交没有义气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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