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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层法律服务规定?

2023-10-19 13:55:42法律知识1

广东基层法律服务规定?

广东省基层法律服务规定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共有50多条规定,以下为其中的主要内容: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2.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3.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4.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及时记录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情况,为后续服务提供依据。

5.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6.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及时和有效。

7.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涉法涉诉人员的法律援助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8.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法律服务的认知和信任度。

9.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0.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共法律服务与基层法律服务区别?

公共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机构,是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基层法律服务是由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服务,是有偿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证书取消了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的结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已经取消,原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没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果想申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需具有法律职业(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者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5年的条件也可申领执业证。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什么?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

它是设在乡镇和城市街道,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市场中介组织。

基层法律服务所怎么申办?

第一步,是符合设立条件,每一个乡镇或街道只能有一个所。有名称,住所和章程;有2名以上且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历的人员;有资产。第二步,由所在地县司法局初审,需报送申请书及设立所需条件的相关材料。自申请之时20日内报送市司法局。第三步,市司法局审核并依法作出是否执业决定

基层党委备案意见范文?

xx村党委备案意见:鉴于xx村由原x村、xx村和xxx村三个村合并而成,其党员人数多达300余人,经乡党委报请县(区)委批准,同意成立xx村党委,特此批复并备案。

中国共产党 xx乡委员会

20xx年x月xx日

怎样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 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承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司法部确定;考试合格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确认。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按考核程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第九条 对申请考核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考核提出意见,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第十条 经考试或者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请司法部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其他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三)申请执业登记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

如何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条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第七条 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承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司法部确定;考试合格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确认。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按考核程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第九条 对申请考核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考核提出意见,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第十条 经考试或者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请司法部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第十三条 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其他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三)申请执业登记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  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怎样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 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承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司法部确定;考试合格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确认。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按考核程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第九条 对申请考核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考核提出意见,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第十条 经考试或者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请司法部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其他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三)申请执业登记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   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如何申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 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承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司法部确定;考试合格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确认。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按考核程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第九条 对申请考核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考核提出意见,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第十条 经考试或者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请司法部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其他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三)申请执业登记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   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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