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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民事刑事法律的表现?

2023-10-18 02:35:02法律法规1

西周民事刑事法律的表现?

西周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全盛时期,经过夏商两代的长期积累,至西周时期奴隶制经济也得到充分发展,调整奴隶贵族之间秩以及奴隶主贵族与平民之间的民事法律规范,较前朝有了明显的发展,这些民事法律规范涉及到所有权、债、契约、商品交换等许多方面,但是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因此还不存在单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

当时的民事法律规范,除去一部分与刑事法律规范相伴而外,主要靠习惯法调整,并且大部分存在于“礼”之中。

简述夏商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

西周的法律形式有誓、诰、命、礼、遗训。其中以 “ 誓 ” 、 “ 诰 ” 、 “ 命 ” 等形式发布的王命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了周初法制为重大政 治行动服务的要旨,体现了刑法的主要原则。

西周在《禹刑》和《汤刑》的基础上,制定了《九刑》。《九刑》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于严厉惩治那些所谓“盗”、“贼”的行为,维护奴隶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奴隶主贵族的根本利益。

据《尚书·吕刑》所记,周代的刑罚,有墨(脸上刺字涂青)、劓(割鼻)、刖(断足)、宫(男去势,女禁锢)、大辟(斩首)五刑。此外,还有鞭刑和流放。判处五刑的律条,共有三千条。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

西周民事法律的主要特点?

西周法律制度特点

(一)立法思想:西周的法律受夏、商两代的“天罚”等神权法思想基础影响,配合“明德慎罚”的理论。这一点就意味着,除了强调上天的旨意外,还强调了统治者的道德也要有一定要求,要用道德去感化民众,不单单是用刑罚来惩戒,而是更加注重民众内心的教化。

(二)民事法律:

(1)民事法律制度:

1.土地采用分封制,但是本质上土地还是划归周王所有,西周初期,土地只是可以继承,采用嫡长子继承制的继承,但是不得私自买卖,“田里不鬻”。但是西周到中期后就出现了一租赁交换和充当赔偿的例子,并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贵族对土地已经享有随意处置的权利。

2.契约关系较复杂。无论是买卖奴隶还是兵器,贵重之物等都要通过“质人”,也就是市场管理者,要成立“质”(奴隶等需要长期的契约)“剂”(珠宝,兵器等较短的契约)。另外借贷之类的契约采用“傅”“别”等形式。“傅”就是现如今的债券,当需要用到的时候,将“傅”分开为两份,这就是“别”,债权人拿着左边,咋无人拿着右边。出现纠纷后,当时的法官以这个为凭证,审理相关的案件。

3.婚姻:西周时期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嫡妻只有一个,但是允许纳妾。

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

一、必须得到父母的指示与主持。

二、必须有媒婆从中撮合。

三、相同的姓氏是不能成婚的。

四、要采用“六礼”举办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五、要解除婚姻,父母可以以“七出”的理由要求丈夫抛

弃妻子:无子、浮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但是已婚女子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被迫解除婚姻也就是“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以上三种情况可以要求不得因为“七出”为理由抛弃妻子。

西周法律中定罪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1.西周: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西周时统治者定罪量刑时能够注意到罪犯的主观状态,故意、惯犯从重,过失、偶犯从轻,在当时的世界刑法史上也是罕见的,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进步意义。

2.春秋末期铸刑鼎事件,标志着中国古代成文法的产生。

3.汉代亲属相隐制度。亲属相隐是指在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谋反、大逆外,均可以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

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存留养亲制度。存留养亲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刑法执行制度。它规定,对那些犯非“十恶”死罪或应判处流、徒刑的罪犯,若祖父母、父母老病应侍,身边却无成年子孙及期亲可以照料生活,允许通过上请,暂不执行原判刑罚,准其奉养老人,直至去世后再继续执行或予以改判。

西周时期有哪些主要的法律形式?

      西周还处于奴隶制度,所运用的法律也是奴隶制法律.法律形式通常包括两大方面:礼与刑.礼与刑既是西周时期的道德和法律精神,也是他们运用法律的具体形式。

【1】、西周主要采取了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封制就是把土地和人民分给同姓子弟,功臣和先代贵族。宗法制按照血缘的亲疏远近加强政治联系。影响: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主要内容有中央: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地方主要是推广郡县制。 

【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④ 为人类创造了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 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④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西周周穆王时期制定的法律称为什么?

《吕刑》/《甫刑》:这部法律是在周穆王统治时期由吕侯制定的。

《吕刑》通篇贯穿“明德慎罚”的思想,首先追溯刑罚的来源,认为各种肉刑为苗民首创,他们滥用刑罚,终得“遏绝苗民,无世在下”的恶报,表明应该德刑并用。

其次,阐述了以五刑与赎刑为基础的刑罚体系及刑罚适用原则,强调用刑适中。最后,再次强调德刑关系并对司法官员的办案提出要求。

西周大酒店在西周的哪里?

西周大酒店在东外环以东,七里堡十字路口往东(祝舜路),到上海花园那里,路北就是。

请问西周法律制度的“明德慎罚”指的是什么?

明德慎罚是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之一。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法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 解释:慎:谨慎。多行恩惠,少用刑罚。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

西周的冰期?

历史上有记载的小冰期,第一次是在我国西周时期,那时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都是气温极度下降,这种情况的后果就是致使当地的粮食作物及植物无法正常的生长,而当时在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是戎狄,他们是游牧民族,需要草来喂马,但气温的下降使草也无法继续生长甚至存活,他们的地区成了荒野,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向南面挺进,迁徙到气温稍高的地区,也就是西周的领土内。戎狄的不断占据土地,推动了东周的分裂局面。

西周的灭亡?

西周灭亡原因和主要经过如下:1、地震、旱灾等自然灾害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极大损失,也让危机日重的西周王朝雪上加霜。2、周厉王横征暴敛,加重了对劳动人民的剥削;传至周幽王又破坏宗法制度,"废后立妾,废嫡立庶"并“烽火戏诸侯”使诸侯们失去了对他的信任。3、王室衰微,各诸侯国与周朝王权的关系渐渐疏远。4、少数民族犬戎攻打镐京,西周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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