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法律事实中的人的行为怎样具体分类?
一、民法中,法律事实中的人的行为怎样具体分类?
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非人类的意志能左右的事实,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等,总的来说就是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类行为根据是否给予民事主体的意思分成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法律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的行为,比如物权行为:房产的过户等,债权行为:出租等,收养行为,婚姻行为等事实行为是指这个行为的产生不需要当事人具有意思表示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比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创作发明,添附,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隐藏物,埋藏物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
按意思表示是单方、双方还是多方可分为单方、双方、多方法律行为。按是否互为给付分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按法律行为的后果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按是否必须采用一定形式,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按是否有赖于其它行为的存在分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三、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什么是民事行为,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包括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民事行为是可以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所以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是平等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四、民事法律行为特征有哪些
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1、私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依意思作出的变动民事关系的行为,而不是利用公权力作出的行为。
2、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说明自由是有边界的,任何人的行为不得以损害他人的权利或破坏公共秩序为代价。这也是法律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
3、表示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当事人想要实现一定效果的内心意思对外表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意思表示这一要素,不具备意思表示,就不称其为民事法律行为。
4、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
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它主张人们在民事生活中自己做主,自己负责。只要意思表示中所要实现的效果是合法的,法律就听任其依照内容发生法律效果,设定权利,负担义务,或使权利义务变更、终止。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哪几种
一、明示形式
行为人以明确的表示表达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称为明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几种:
1、口头形式:这种形式简便明了,但发生争议时往往不易证明。对于价额不大和即时清结的法律行为,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的,如果使用了,其行为就无效。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一般经过签名盖间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用口头形式。
3、公证形式;通过公证机关公证,能使行为人的意思得到最有力的证明。
4、登记形式:即通过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形式确认行为人的意思。
二、默示形式。
行为人没有明确表示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法律认为可以从他的行为中推断出他的意志和愿望,这种形式叫默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几种形式:
1、推定行为:行为人以一定的行为作为他的意思表示,或说,他人可以根据行为人的行为而推定他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推定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和合理的。
2、沉默: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说他人根据行为人的沉默推定他具有某种意思。沉默只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时才可以被认定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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