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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男方不要孩子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023-10-13 02:07:34法律法规1

未婚生子男方不要孩子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未婚先生子,男方不要孩子,他要付给孩子生活费,抚养费,教育费等等,以后孩子长大以后,如果愿意跟着他的父亲,那也是可以的,因为人家是服了抚养费的,是进了赡养义务的,到长大了,他可以有权利分辨,可以,如果父亲条件好,他就可以跟他父亲,如果他母亲条件好,他也可以挑选他的母亲,如果不赡养的话,那就没这个权利了,我觉得

孕妇被人骂生气导致早产要负法律责任吗?

不用负责任, 毕竟没有直接导致孕妇早产, 最多遭受道德谴责。

打收条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打收条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  “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的目的在于证实一种已单方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收条”与“借条”完全不同,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  另外,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支付货款或费用一方也常常会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发票”与“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票”比起“收据”是更为正式、规范的凭证。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诱导消费在法律要负什么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诱导消费中有诈骗行为,诈骗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骚扰别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骚扰分为多种,一是跟踪骚扰,二是电话骚扰,三是信件骚扰!他属于自诉案件!一旦被骚扰者报警或者起诉,根据骚扰严重程度来判定!轻则要求道歉,立即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害,再则拘留,如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造成被骚扰者精神疾病,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赔偿精神损害,被害人还可以要求人身保护令,要求骚扰者保持距离!

醉酒打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醉酒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构成轻伤就有可能判刑,最好协商解决吧。

根据受害人的伤势鉴定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经公安机关对受害人伤势做出鉴定,构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侵权人进行处罚。构成轻伤或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刑法》

第十八条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醉酒打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醉酒打人之后该赔的医药费要能够及时赔付,如果构成了刑事责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有暴力倾向的人最好别喝醉酒。

什么账单丢了要负法律责任?

账单丢失要付法律责任的很多,如单位的财务账本丢失,人为损坏或毁坏,空白发票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的经济合同或证据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的法律文书丢失,员工档案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都有可能那个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重要文件文书合同一定要保管好,更不能人为破坏。

代签名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琐事,也有些重大的经济活动、重要的事项,是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的。

例如,委托人把自己的身份证、授权书交给被委托人,让其去领取快件甚至在合同上签字,这属于很正常的行为。

2. 如果没有委托人委托、授权,私自代替他人签字,是违法的行为。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例如,国家公务员,对重要的请示报告,没有经过有权处理的人的同意、批准、授权,就私自代签,结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就要负刑事责任。

未婚生子,女方跟别人逃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人生的顺序应该是结婚再到生子,未婚生子的女性往往受到异样的眼光,甚至社会的排挤。然而,我们看到的现实是未婚生子的现象非但不减反而直线上升。未婚生子后,很多男方都想要逃避责任,那么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起诉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起诉流程是是什么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冒充别人签字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他人未经授权冒充你的签名的,你无须承担签名的法律责任,签字的责任由实际签字人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替他人签名的,属于一种代理行为,如果本人不知情的,则属于无权代理,本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代替自己签名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或经本人追认的,则该签名对本人有约束力,本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应该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伪证罪等等如果是假冒明星签名出售,则可能构成妨碍作证罪、票据诈骗等等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签的合同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其他相应的可能构成金融诈骗。

扩展资料: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诈骗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 以诈骗罪论处。

(三)诈骗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不管是什么罪名,冒充他人签字除非得到本人的授权,否则就容易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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