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制法律的唯一形式? 我国创制法律的最主要形式?
创制法律的唯一形式?
制定或认可。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制定
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
2、认可
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
法律制定特点:
1、法律制定,国家机关的一项专有活动,它只能由有权制定法律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这项职权。
2、法律制定既包括有立法权和国有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也包括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
3、法律制定既包括法的创制活动,也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废止以及认可活动。法律制定是系统化的综合性活动,它不仅包括对新的法律规范的创立活动,而且也包括对已有的法律规定进行补充、修改甚至废止的活动,还包括对那些属于其他类型的社会规范进行法律认可。
4、法律的制定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律制定不是个人意志的体现,而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反映和集中的过程,因此,为使民意能够正常地表达,多数国家都为立法活动设计了职权范围和程序,立法者必须依程序而活动
我国创制法律的最主要形式?
法律形式,也称为法的效力渊源,是指根据法的效力来源而划分法的不同形式,如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判例法、习惯和法理等。一般来讲法律形式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约束力的形式,如各种制定法,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判例法也具有约束力;另一种是虽无约束力但却可以有参考作用的形式,如一般原则和法理等。
在我国,对法律形式的理解,一般指有约束力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等。
法律创制的唯一方式是制定?
这个命题是错误的。
立法形式是创制法律的方式。可分为制定和认可两种基本形式。
制定是国家主管机关直接创制法律的活动,即通过规定的程序创制法律,表现在创制法的决定中,也表现在国家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其它表现法律规范的形式中。
认可是国家立法机关对某种习惯进行承认并赋予法律效力的活动。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实上赋予某种规范以法律上的效力;二是在国家法律文件中明确认可某些规范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全民公决也是立法的一种特殊形式,由全体公民投票表决来决定是否通过某项法律。
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方式?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制定和法律规范的认可。
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它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可以说它是连接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的桥梁。法学家对于法律规范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其本质并非仅仅是用以指导实践,而更重要的要是通过这种研究来加强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的论证,推理能力。
按照法律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规范划分为?
按照创制和适用法律主体及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不同,法可以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法的分类还有以下几种: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照法创立和表现的形式所作的分类。
2、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按照法律的内容和效力的强弱所作的分类。
3、实体法和程序法按照法律内容所作的分类。
4、特殊法和一般按照法律效力范围所作的分类。
5、公法和私法。
6、固有法和继受法按照法律的渊源关系所作的分类。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什么的过程?
法律的运行过程主要包括立法、法的实施、法律监督、法律解释。
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
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与督导。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其中法律解释的对象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在内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黄历是谁创制的?
答:黄历,即黄帝历,相传为黄帝创制,为 中国最早的历法。因为黄历的使用范围很广, 在上古时期通行时间又很长,所以人们以后也 把其他历书习称为“黄历”,并且这一称呼一 直沿用下来。黄历的制定以天象观测和农时经 验为基础,是一种阴阳合历,将一年分为春、 夏、秋、冬四季,以子建月,也就是以阴历 十一月为岁首。黄历对于指导人们的农业生产 有着重要的作用,也奠定了后世历书的基础, 但是在流传过程中也加人了诸如吉凶、宜忌、 冲煞、方位、流年、太岁等迷信的内容,尽管 在历史上曾被禁止,然而这些内容在当今的历 书中依然流行。
在历法中还有一个“皇历”的 概念,经常与“黄历”相混淆,“皇历”指的 是官方颁布的历书。唐文宗大和(又作“太 和”)九年(835年),皇帝下令编制了中国 最早雕版印刷的历书宣明历,并且规定今后历 书必须由皇帝亲自审定,同时由官方印刷。从 此,历书就被称为“皇历”。“黄历”与“皇 历”的原本含义截然不同,但是由于都用作历 书的代称,两者读音又相同,所以后来就被混 同起来,当今提起传统历书的时候,有时写作“黄历”,有时又写为“皇历”,但是都脱离 了原来的含义,变得不相区分了。
法律的运行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包括:立法、法律实施、法律监督、法律解释环节。
1
、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
2
、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
3
、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
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4
、法律解释分为狭义说和广义说。
狭义说是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
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
法律运行的关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要心存敬畏,没有特权思想,不能心存侥幸。
执法是法律运行的什么环节?
法律由什么机关执行: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在法律运行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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